莆田市荔城区招生委员会
荔招委〔2017〕2 号
荔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以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7]31号)、莆田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2017年秋季中心城区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的通知(莆招委【2017】3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九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城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下简称“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安排”)安排原则。 3.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莆田九中(试点学校)初中部招生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原则。 4.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二、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本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或暂住在荔城区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含)后至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1.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附件1);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派位及统筹入学(附件2); 3.政策性入学(附件2); 4.港、澳、侨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入学(附件2)。 三、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附件2) 四、农村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农村乡镇各小学参照市区招生文件按村居住地招收所在本区划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黄石工艺美术城、鞋服城的业主和随迁子女以及工业园区的随迁子女就读问题,按有关政策执行;其它各镇街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住地学校学位许可的可就近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所在地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 1.农村各初中校招生按区招委会确定的划片范围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划片范围见附件3)。 2.其他乡镇本区划内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单位及居住证明在所在地乡镇内的中学相对就近就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莆教【2017】31号、莆招委【2017】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广告、招生方案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2017年7月4日至7月30日内按招生计划完成招生。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一)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6月15日至7月15日,中、小学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 7月16日-7月21日,到所属片区学校服务窗口进行材料认证。 7月23日-25日,向社会公布城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组织城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7月26日-27日,向社会公布城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组织城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7月28日-29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7月30日,各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8月28日-8月29日,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 8月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2.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 方式二: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教育网”,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报名”栏目;或直接输入地址进行访问:http://www.ptsm.gov.cn/并进行访问,点击公办中小学网上报名按键。 (二)城区民办学校工作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4日-7月6日,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或现场网上报名。 7月7日,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为每位报名学生产生一个报名号并在学校网上公布。 7月8日,完成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7月9日,公布本校派位落选学生现场面试时间及安排。 7月10日-15日,组织现场分批面试。 7月16日,公布面试录取名单。 7月17日-18日,录取学生到校缴费确认。 7月20日至30日,各校完成招生学籍调档工作,招生工作截止。 8月28日-8月29日,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 8月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2.报名方式: 进入“莆田教育网” http://www.ptjy.com/,点击“2017年秋季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7年莆田市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按键,按要求进行报名。 七、其它事项 1.原在荔城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符合划片或派位及统筹安排条件材料的,应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就学手续。 2.属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划片范围的以莆田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为准。 招生举报电话:2330310 初教股2392771 中教股2296461 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2294239 派位及统筹报名咨询电话: 中山:2293752 九中:2790469 麟峰小学:6739998 梅峰小学:6950533 拱辰中心:2379818 区一小:2301001 区三小:6723008
附件:1.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 2.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3.荔城区农村各初中校普及招生划片范围 4.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荔城区招生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委宣传部, 区招委会委员,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区进校。 附件1 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 (一)麟峰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英龙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二)梅峰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梅峰、长寿、文献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先参加派位,派位落选的按统筹安排。 (三)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 1.招收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新福厦路,从下店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帝源首座), 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北——以下店路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胜利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宏利花园、帝源首座、红星美凯龙、三信秀水华庭、荣华新苑、华港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LNG中海国际、荔能华景城、南郊濠浦安置房(原濠浦村民拆迁安置在南郊村的)、立丰左岸蓝湾、欧氏臻城、馨宜皇庭骏景、荔园小区、兴业华庭、天通泰、万宇浅水湾陶源、东方银座等。 (四)拱辰中心小学: 1.招收拱辰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中大道为界(新福厦路,从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路(从胜利北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胜利北路与东岩路交叉路口)、沿九五医院旁东岩路到八二一中街为界(从九五医院旁东岩路沿宝隆灯饰到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 南——以东园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中大道交叉路口); 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东岩山小区、凤达雅苑、浅水湾荔苑、宝胜豪庭、护城河五期、宝胜花园、宝胜购物中心、宝胜幸福小区、宝胜宝兴商住楼、宝胜富贵苑、三紫花园、万通小希尔顿、万通花园、欧氏雅筑、正荣荔园华府、新威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龙腾东方、新日财富广场、荔东佳苑、巨岸美荔中心、海峡商务中心、凯天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B地块、中暨·艾力艾国际中心A地块等。 (五)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1.招收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从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西—以八二一中街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南—以天妃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北—以文献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汉庭花园A、B区,汉庭花园小区,阔口安置小区,阔口申购房,阔口安置房,谊来印象,正鼎早城,正鼎东街口、东梅小区、梅亭小区、华港财富港湾等。 (六)拱辰中心小学分校 1.招收拱辰居委会及畅林居委会村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八二一北街为界(从荔涵大道与八二一北街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西—以东圳西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路交叉路口到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路交叉路口); 南—以胜利北街(从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到下店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下店路为界(从胜利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北—以城涵大道,学园北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路交叉路口到城涵大道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锦峰龙园、立丰公馆、凤达辉煌商住楼、西庚改造片区、名成佳园、安泰花园、西庚安置小区、荔隆幸福苑等。 (七)南郊小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 主要楼盘有:泰盛综合体、荔园小区C区安置房、凯天金苑、保利香槟国际、南郊二期安置房等。 (八)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 1.招收新溪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木兰溪为界, 西—以荔园东大道为界(新福厦路), 南—以木兰溪为界, 北—以城笏路为界。 ②主要楼盘有:正荣财富中心等。 (九)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1.招收张镇村、陡门傅墩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迎宾大道为界(荔港大道), 西—以望湖路为界, 南—以滨溪路为界(沿木兰溪北岸), 北—以玉湖路为界。 ②楼盘主要有:万科新城等。 (十)新溪小学:招收新溪、步云、古山、埭里村的适龄儿童。 (十一)畅林小学:招收畅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2017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各校(不包含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参加统筹安排。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片区 (一)中山中学: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原村民子女。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该片区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安排在莆田九中学就学。 (二)莆田第九中学 1.莆田九中初中部试行部分小学直升初中政策,招收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 2. 招收户籍在拱辰办所辖居委会和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新溪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及区招生办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附件2
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首先满足片区内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落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子女就学。各学校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一)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2.具体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等,以下简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或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招生办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房产,但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以及2017年1月1日(含)后回迁的原镇海村民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优先参加电脑派位。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已在荔城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学一年以上的)。 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的,且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的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中心城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备注:务工地及暂住地均属麟峰小学、梅峰小学、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以上三所学校剩余学位摇号申请报名,不在以上三所学校片区内或符合摇号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 (2)派位顺序:首先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是随迁子女、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 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电脑派位落选者; ②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迁入学校片区内居委会(即镇海和拱辰街道但不包含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③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不含五个居委会),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④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住在镇海街道、拱辰街道的随迁子女; ⑤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坐落在荔城区五个居委会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⑥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有效居住证明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的随迁子女。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⑤、⑥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以居住证、社保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相应学校审核认定汇总,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①小学部分 属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一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一实验小学,其次是南郊小学等。 属英龙、梅峰、长寿、拱辰中心小学及其隶属小学片区居委会内(属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的除外)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拱辰中心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其次是拱辰中心分校;第三是畅林小学及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区第三实验小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三实验小学;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等(注:以上参加电脑派位落选对象无需重新认定资格)。 ②初中部分(七年级) 参加中山中学电脑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第九中学就学,属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报名材料确认地点:莆田第九中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莆田九中;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乡镇中学。 3.参加派位及统筹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和就学满一年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随迁子女:居住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证明和水电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电脑派位及统筹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入学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三)政策性入学 以下1至5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的招生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我局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名单,由区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安排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 6.其它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请于7月16日-7月21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四)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入学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父(母)子关系、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二是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的(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可参加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入学。 (五)莆田九中对口直升 1.报名对象:西洙中心小学、荔浦小学、长丰小学、南郊小学、畅林小学、七步小学、濠浦小学、莘郊小学、新溪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15日至7月15日,中、小学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并于7月16日-7月21日持报名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材料认证。民办小学、初中学校7月4日至7月6日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并于2017年7月4日至7月30日内按计划完成招生。填报时只能按户籍所在或暂住地(社保、营业执照所属地)片区选择学校,不得跨城区、片区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各相关学校须按莆教【2017】31号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统一进行,不得提前招生。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并通过教育信息网平台、校务公开栏、分发宣传单和张贴通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信息。 (三)各相关学校要规范学籍建档工作,招生结束后,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个人分散办理。9月30日前,各学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附件3 荔城区农村各初中校普及招生划片范围 (按村、居委会)
1.黄石镇各中学普及区 按照2016年实际招生方案执行。 2.北高镇各中学普及区 北高中学:北高、呈山、坑园、院后、福岭、渡岭 岱峰中学:汀峰、后积、东乡、汀江、江边、岱峰、高峰、高洋、栏山(6—10)、前徐 埕头中学:山前、吴城、过沟、前亭、冲沁、竹庄、美兰、埕前、东皋、埕头、栏山(1—5) 3.新度镇各中学普及区 二十四中:青宅、宝胜、渠桥、锦墩、下坂、南梧塘、郑坂、沟口、下横山 渠桥二中:桂林、大坂、龙头、沟尾、凌厝、东宋、东埔余、善乡、东郊 新度中学:蒲坂、厝柄、樟桥、阳城、港利、港西、白埕、新度、扬美、东坝 原郑坂中学招生片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本镇内的中学就读。 4.西天尾镇中学普及区 莆田十五中:东星、龙山、吴江、汀渚、碗洋、后黄、三山、渭阳、林峰、后埔、林山、洞湖、北大、下宅、象峰以及本镇内的外来务工子女小学毕业生。 附件4
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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