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我校的社团文化,为我校学生提供休闲娱乐,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学生团体的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学生团体现状,学校团委决定对全校学生团体开展新社团申请成立的工作。根据校团委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成立条件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 开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全校同学;
(2)开展内涵丰富、形式灵活的学生团体活动,每学期至少有1~2次的大型社团活动,形式自定,须写活动申请表提交校团委审批;同时将社团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如:照片等,上交团委会。
(3)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固定的学生团体指导老师。原则上学生团体须聘请一名以上我校正式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学生自己邀请,若实在找不到由社长自行组织活动);
(5)学生团体的一切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禁止学生团体以任何形式向其社团成员收取会费;不得私自外出校园进行社团活动。
(6) 学生团体需要有规范的章程,包括1)学生团体名称;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学生团体类别; 4)学生团体成员(至少10人,未达到10人不能成立);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2、 社团成立申报截止时间:周五下午(9月7日)
3、申报地点:七年级同学填写好后把表格上交七年一班负责人处
4、申请材料(可复印)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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