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教进〔2015〕80号
关于开展荔城区2013-2015年
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课题负责人:
根据荔教进[2013]84号文件《关于荔城区2013--2014学年度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申报立项的通知》要求,为使课题研究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课题研究的质量及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课题范围:
荔城区2013年中学教育科研立项课题。
二、结题验收汇报时间:
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汇报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题验收申报材料
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后,根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向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提出结题申请。结题申请须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
2、《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鉴定表》(见附件2);
3、《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见附件3);
4、《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格式》(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各课题负责人应将以上规定的结题申报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报所在学校初审,由学校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并将上述材料于2015年11月7日前统一报送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结题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请于11月6日发送到于学校邮箱:ptzszxkjk@163.com。(注:莆田中山中学课件库邮箱)
2、各课题负责人还须向所在学校一并报送开展课题研究的过程性原始材料:(1)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2)课题研究申报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调查问卷等;(3)每个学期进行课题研究的计划、培训、研讨、交流、阶段性总结等活动记录材料;(4)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有关论文、教案、教学反思、课件及其他所取得的成果资料(须附论文发表、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实物或照片);(5)提供能反映开展课题研究过程的文本、照片、录像等资料。以上过程性原始材料由所在学校初审后统一保管,我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评选,并将获奖的优秀结题报告汇编成册。
3、逾期不申报结题的立项课题将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下一期课题研究活动。
附件:1.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
2.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鉴定表
3.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
4.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格式
5.荔城区中学教育科研申报结题课题汇总表
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5年9月28日
抄送: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