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实施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跨省教改实验区交流培养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 【阅读:次】
转发关于实施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跨省教改实验区交流培养工程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闽教院培中[2019]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优秀教师队伍建设,请各校领导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并将参训教师的信息表于2019年3月16日前发送至ZXZ2392350@163.COM,主题标明“跨省交流培养+学校名称”,由我校汇总报送省院培训中心,并统一审批备案。
附件:1.关于实施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跨省 教改实验区交流培养工程的通知 2. 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跨省教改实验区 交流培养工程参训人员信息表
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