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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3】 【来源:】 【阅读:次】


关于开展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

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18〕9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条件、办法、程序和要求,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选拔推荐名额(见附件2),认真做好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上报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县(区)卫计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户籍所在地为荔城区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征求)、纪检监察(由区教育局统一征求),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8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具备推荐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验证盖章)和开展工作报告报送区教育局相关股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先进教师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联系人:许可欣,联系电话:2212325,电子邮箱:lcqjyjrsg908@163.com

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德育办负责,联系人:陈文攀,联系电话:2212622,电子邮箱:lc2292152@126.com

 

附件:1.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 

  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4.2018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材

  料目录

5.核实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操作步骤

 

 

 

荔城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敬业奉献、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教育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和名额

(一)选拔类型及名额

    1.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0名

    2.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50名

    3.荔城区优秀教师                       100名

    此外,可再推荐具体名额的10%作为备选人员。

    (二)推荐范围

    1.“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教研机构。

    2.“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教研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3.“荔城区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教研机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师。

近三年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发展目标清晰,针对性强,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2.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规范、高效的教学流程管理,育人理念先进,措施落实,学校设施建设、文化建设及育人总体环境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育人氛围浓厚,社会声誉良好。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5.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问题。近5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三)荔城区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

2.学识扎实,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治学严谨,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

5.从事教育工作(现为专任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十三条第(三)、(四)款情形的,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三、推荐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选拔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校组织本校(中心)的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学校(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上报,经区教育局审核推荐,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选拔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学校和教育局进行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严格选拔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推荐的先进个人事迹要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须分别征求区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其中纪检监察、综治部门意见由区教育局统一征求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重点倾斜长期坚持从事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承担援藏、援疆、援宁等支教任务的优秀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坚持统筹兼顾,关注各类代表。推荐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室等均有代表。

(五)严肃工作纪律。选拔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任意放宽条件、未履行相应推荐程序和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选拔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奖励方式

表彰奖励活动在2018年教师节期间举行,由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颁发证书。

    五、推荐材料申报要求

    (一)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一份,先进事迹要求1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二)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1.《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个人先进事迹要求1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2.具备选拔条件的相关资料(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验证,加盖公章。

3.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荔城区优秀教师

1.《荔城区优秀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

2.具备选拔条件的相关资料(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验证,加盖公章。

3.汇总表一式一份

各单位要审核汇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材料,务必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开展工作报告(工作程序、结果、公示情况)报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电子稿发送lcqjyjrsg908@163.com邮箱,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许可欣,联系电话:2280260。

 

    附件:1.2018年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育

            工作者和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年荔城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荔城区优秀教师申报表

    5.2018年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推荐

      对象汇总表

 

荔城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4日

(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

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