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6】 【来源:】 【阅读:次】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莆人行[2014]2号文件精神,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13 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校(单位)应根据闽人社文[2014]113 号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以及标准和程序,按照区里下达的评选推荐指标(见附件二),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对象上报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和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成立荔城区教育系统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三),负责这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学校应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顺利推进。
4、推荐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分别填写《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5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各学校填写先进个人简明情况表(一式2份)。各学校务必于2014年6月23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及本校开展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吴坚,联系电话:2292152,邮箱:lcqjyjbgs@126.com。
附件:一、《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13 号)
二、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荔城区教育系统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莆田市荔城区公务员局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6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区委办、区府办、区财政局,存档。
荔城区公务员局 2014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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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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