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党工委)教育工委,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我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教宣〔2011〕27号)和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莆委教〔2011〕宣1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师中继续开展“班班通育人奖·莆田市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
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班主任工作,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2、认真做好班级的组织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3、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谐发展。 4、2011年1月以来,所带班级无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本人没有参与有偿补课。 5、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含5年)或累计8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近3年来已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表彰的不再推荐参评。 三、评选办法 1、“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学校党、政、工、团以及与班主任工作密切相关的处(室)人员和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考评组,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对评选对象进行考评,校长任考评小组组长,推荐对象不参与考评小组。初步人选名单在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限至少3个工作日,然后向学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各校初选的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均须对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进行自查,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填写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2、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在组织“优秀班主任”评选时,要根据所在学校班级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初选名额,要充分考虑到山区、沿海等边远地区的学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务必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基础上,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选认定。 3、由市教育局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并在莆田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提供奖金奖励。 四、推荐名额分配 仙游县21名、荔城区16名、城厢区14名、涵江区15名、秀屿区16名、湄洲岛2名、北岸管委会3名、市直学校13名。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要把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学校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计划的具体行动,要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新型班主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评选公正的透明度,确保学校评选、推荐工作的质量,真正把本地区、本校最优秀的班主任推选出来,评选出群众信服,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 2、严格程序,认真评选。各校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和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加大社会公示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诚信度和权威性。摒弃评优评先“轮”、“让”做法,评选工作中要做到公布“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公示(学校可在公示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教育网)“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结果,公示时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将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校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并进行通报批评。市教育局监督电话(2684685)。 3、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校要充分利用本次评选活动的契机,大力弘扬“优秀班主任”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地报道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用先进典型的高尚师德感染人,务实的作风激励人,不断营造人人争当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优秀班主任”材料及相应表格,请于8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两种形式报市委教育工委宣传科,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人选,必须提供书面综合材料(一份),篇幅控制在800字以内。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论文、专著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审查、认定并保管备查。 电话:2684685;邮箱:szk2684685@163.com。 附件:1、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情况征求意见表
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 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7日
附件1: 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注明:1、本表一式1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请控制在800字左右。
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情况 征 求 意 见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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