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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中山中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评价制度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 【阅读:次】

    莆田中山中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评价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强化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责任意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荔城区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评价指导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思想政治表现

1、基本标准

    (1)评定标准按《方案》,同时要求要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如果违规违法受上级处分或搞有偿补课被有关部门发现或者上课期间在教室内接手机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向学生推销商品和索取财物的,思想政治表现定为“差”等级。

    (2)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2、政治学习、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政治学习、继续教育培训期间,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积极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考勤标准按《指导方案》执行,具体规定如下:迟到扣0.1分,每请假一次扣0.1分,缺勤扣0.2分,学年内累计扣分,不封顶。

(升旗缺勤:国旗下讲话结束即按缺勤算;政治学习缺勤:迟到45分钟即算缺勤)

    产假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按等级得分。

3、关于抽调教师协助完成校务的规定。

 暑假招生需抽调教师协助,安排教师的顺序为新一学年教七年级、八年级的教师。其中通知新生是否录取由新一年教七年级的教师负责,人数不够的话再抽调新八年级的教师。监考、评卷由新八年级教师负责,不够再抽调新七年级教师。教务处于暑假放假前,将拟抽调教师名单公布,个别有特殊原因无法到校的教师须自己找人替代。否则视为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任务,影响新一学年的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等。

二、上班考勤制度

(一) 实行上课、坐班指纹和人脸结合的考勤制度

1、考勤项目:早晚督修、上课、坐班(没课的教师要求集中在办公厅

 2、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时间:

冬春时节,上午:8:00—10:50;下午:2:30—4:30

夏秋时节,上午:8:00—10:50;下午:3:00—5:00

2)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时间:

冬春时节,上午:8:00—11:20;下午:2:30—4:40

夏秋时节,上午:8:00—11:20;下午:3:00—5:10

3、考勤办法

由值班的领导负责考勤,并实行指纹签到、签退制度。指纹签到地点设在保卫科。值勤领导在巡查上课时对老师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按节登记(针对缺席或私自调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对于有坐班的老师以签到、签退为准,如遇迟到、临时有事需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的(虽经值班行政批假),均须在来校或离校时到指纹机处签到、签退。凡是没有签到、签退每午按缺勤3节处理或按半天处理)。有签到没签退或没签到有签退的,均按缺勤2节处理。所有签到、签退情况第二天由办公室统一公布。教职工发现公示的考勤记录有误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值班行政反映,值班行政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考勤记录存档单进行处理,逾期不予更改。学年末考核时,不再对学年内考勤记录进行更改。

对于请假的老师(含公、私假、病假以及产假、陪产假等)将以请假条为准,在统计签到情况时给予扣除请假期间的签到节次。没有请假条也没有签到、签退的按无签到处理,所以一切假别都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一份办公室存档)

(二)考勤与量化分的关系

1、满勤10分

2、病假

1)零星病假,按节考勤

A、课程自调,以请假条为准,有课的节数进行累计统计

B、课程由教务处派代课的,结合请假条以及签到表,每午按3节处理进行累计统计。

C、零星病假统计及扣分办法:

6节病假算一天,年累计5天之内个人出具病历并经学校批准的不扣分,超过5天的(每周以5天计下同)扣0.5分。病假年累计达一个月扣3分;年累计达到二个月扣6分;该部分细化如下:

① 累计5天不扣分,在6--10天的范围内每天扣0.1分(每节扣0.02分)。

② 累计在11—15天的范围内每天扣0.2分(每节扣0.04分)。

③ 累计在16—20天的范围内每天扣0.3分(每节扣0.06分)。

④ 累计21天以上的每天扣0.15分(每节扣0.03分)。

如:请假8天扣除5天超过3天扣分=3×0.1=0.3分

请假12天扣除5天超过7天扣分=5×0.1+2×0.2=0.9分

请假18天扣除5天超过13天扣分=5×0.1+5×0.2+3×0.3=2.4分。

请假24天扣除5天超过19天              

 扣分=5×0.1+5×0.2+5×0.3+4×0.15=3.6分。

2)住院治疗:凭医院住院证明及个人请假条,课程由教务处派员代替,在3周之内不扣分,超过三周的按上述④点标准扣分,但扣除前面3周(15天)不扣分。如请假15天,出勤栏不扣分,请假18天的扣量化分=(18-15) ×0.15=0.45分,请假24天超过9天=9×0.15=1.35分。

(3)病假年累计达三个月的:出勤栏不得分。累计病假达半年以上(含半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但可按本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完成任务情况参加年度考核分核算;属职称参评对象该年度不予职务晋升且其晋升高一级职务所要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3、事假(除法定假期外)

A、请事假原则上课程必须自己调整交待清楚后报教务处审核,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请假,请假节数以实际不在岗的节数(不论该节是否有课)进行累计统计。(说明:事假分值不变;在当午有签到、签退情况下,坐班期间有事临时外出不扣事假分;若坐班期间有事外出,没有回来签退,则应补办请假条,并按实际请假节数扣事假分)

B、请事假时因特殊原因需教务处派代课的,每午按3节计假。

C、事假累计及量化扣分办法

6节事假算一天,每天扣0.4分,每半天扣0.2分(不整午的每节扣0.06分),封顶10分,事假年累计超过45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附:请假条必须注明课程自调或公派。

4、后勤人员请假:考勤及扣分标准全部按教学人员的各种假别中的公派代岗标准执行即病假按病假公派,事假按事假公派。

5、教师在职进修请假的规定

教师在职进修(指个人提高学历)时,本人必须向学校写好请假条,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参加进修、培训(指上班时间)。(1)当自己找好代岗人交待好工作,其考勤按出勤处理。(2)工作量由教务处派员代替的则全部按正常坐班请假进行考勤,没有请假的全部按缺席处理,(3)工作量虽自己调整,但在考勤时发现,工作交待不落实仍出现缺岗,该节考勤的算请假人缺席。(4)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参加的各级各类培训,原则上由个人调整课程,个别特殊情况的可由教务处安排,但考勤按公假处理。

6、关于出勤的几种补充规定

1)擅自调课而隐满请假或签到、签退、请他人代签名册的被发现的,节数按两倍事假计假(如上午签到、签退由他人代签,该午3节按6节计假,又如上午只有签到而签退由他人代签的,该午2节按4节计假)。

2)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应参加的政治学习、党员学习活动、升旗仪式、开学式、开教式、闭教式、年段会议等集体活动的每次以 0.2分累计扣分,不封顶。

3)早晚督修相关补贴(早督一节10元,晚督一节15元)。

迟到、早退时间在本节总时间的一半之内,扣发该节补贴的50%。

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本节总时间的一半,该节当作缺席,扣发该节补贴。

4)旷课:每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年累计达10节者,除出勤栏不得分外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且连续二年内取消职务晋升资格。

所有的教职工都有请假的权利和代岗的义务。特别是学校需要公派人员代岗时,有关对象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拒绝。

5)学校实行坐班抽查制度,在抽查中被发现不在岗的,每节扣0.12分,不封顶。

7、女教师产假及男教师陪产假(根据区教育局2016年3月7日文件修改)

①依法登记结婚的对象,婚假都是十五日;符合政策生育的对象,女方产假为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但课程必须自己调整,若课程由教务处派员代课的则陪产假不予照顾,按正常事假处理)。婚假、产假、照顾假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与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

②怀孕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不扣分。

③女教师小孩在哺乳期内(时间定为请产假始的10个月内)以及请产假始前45天的预产期,允许不坐班,但上、下午必须各有一节时间在校,若整午都不在,该午坐班时间全部算缺席。(必须办理好有关手续)

④对于新修改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前,婚假、产假、照顾假等有关假期已经休完的,不再给予延长。截止2016年2月19日尚未或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应当按照新修改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可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办理补假手续,上报区教育局核准。

    产假对象“出勤情况”产假内按满勤计算。

8、月免假:

1)四十周岁以下的教职工(包括四十周岁以上的后勤人员),每个月允许两个午别的月免假。使用“月免假”至少以午为单位,不按节请假,且当周才能有效,上周的“月免假”未用完的,不能移到下周使用,不能几周累加使用。

2)四十周岁(含四十周岁)以上的教师可以享受每周一午的“周免假”,但只能当周使用,不能几周累加。

3)月免假统一在学期初由办公室进行登记,除因教务处调课外,原则上中途不予以随时调整。

9、免坐班:

未到学校规定的年龄,而因特殊情况申请免坐班的,经学校批准后允许临时免坐班。但上、下午必须各有一节时间在校,若整午都不在,该午坐班时间全部算缺席。临时免坐班期间不再享受月免假。临时免坐班在量化考核时,每个月扣出勤量化分0.5,每周扣0.125分超过以下时限的,除扣相应的量化分外,另需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工作日扣10元。所扣绩效工资归入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收入:

A.手术住院病假结束回校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一个月的免坐班予以休养,但每月扣量化分0.5分(不足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第二个月起按上述划线部分标准扣发绩效。

B.其他急、慢性疾病诊断后的一个月内,可以申请一个月的免坐班予以休养,但每月扣量化分0.5分(不足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第二个月起按上述划线部分标准扣发绩效。

C. 女教师小孩在哺乳期内(时间定为请产假始的10个月内)以及请产假始前45天的预产期,允许不坐班,不扣量化分,预产期超过45天不足75天申请免坐班的,每月扣0.5分,超过75天的,按上述划线部分标准扣发绩效。产假10个月后再申请免坐班的,按上述划线部分标准扣发绩效。

D.其他因个人或家庭事务而申请免坐班一个月内的,每月扣量化分0.5分(不足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第二个月起按上述划线部分标准扣发绩效。

10、关于接送孩子上学的有关规定

个别因家庭条件所限,需自己接送孩子上学而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的老师,每学年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孩子就学的学校名称以及该校的作息时间表,原则上允许适当调整上下班时间,但当孩子进入五年级就读时,不予审批。

11、丧假。丧假是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亲疏和路途等)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不扣分。超时限请假则参照事假扣分。请假参加超过以上范围的人员的丧事,参照事假扣分。

 

(三)考勤对象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职工(另外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允许不坐班,属该对象的教师首次必须自己向学校递交免坐班申请。允许不坐班免签到、签退的个别老师当需要请假时等同于其他老师一样统计节数。如上午请假虽只有一节课但由教务处派员代课则按3节进行计假)。

  后勤人员到了免坐班的年龄,仍要继续坐班、签到和签退。

三、教学常规

(一)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各任教学科的标准工作量以《指导方案》为准:

语文、数学、英语周标准工作量为10节,政治、物理、化学周标准工作量为12节,历史、地理、生物、信息、劳技、体育、音乐、美术周标准工作量为14节。

达上述工作量要求的得8分,实际教学工作量与量化的关系见下面细节规定中的(7)点。

近三年内工作量连续不足者,非职务晋升对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其它细节规定如下:

1)初中毕业班按1:1.1计算课时。

2)跨学科或跨年段的课时量

①主科跨学科或跨年段:即教两科主科以现有所处的年段该科为主,另外兼任的年段某学科课时按1.1倍计入总课时量。

② 主科兼副科或副科兼副科的课时不予乘倍数,且实际标准工作量=(A科标准量+B科标准量)/2

3)根据荔教综2017〕164号和莆教人〔2017〕48号文件关于行政人员的工作量规定,校级承担的周标准课时量按1/3、中层干部承担的周标准课时量按1/2计算。

4)教学人员兼后勤的,后勤部分的工作量折算成节数后,与上课节数综合计算课时量及课时量化分(后勤节数以设岗时计划的节数,按史、地、生的周节数进行折算)。

如:阅览室每周按1节,电教室(多媒体和电脑室的管理)每周按4节(两人分别享受),生物实验室每周共按2节,作为实验员工作量。以上这些节数只能相当于史、地、生的节数,兼任考勤按5节。

5)体育科含两操,以及训练课部分的课时,是指在没有另外补贴的情况,每周两操共按2课时,由所有的轮值放操的体育教师分摊,有带训练队的老师每周按5课时(扣除周一下午第四节)计入个人工作量,但不再享受第二课堂活动的量化分。

有带训练队的老师,上午坐班时间可以推迟到8:20。体育组须于学年初将带队教师名单及相应训练项目内容报教务处备案公示。中途如有调整的,应及时申请更改并公示。未备案的,一律不列入坐班推迟范围。

根据《方案》,音乐、美术的活动课计入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A、音乐:在学校现有条件下,科任教师能够及时完成各级各部门和学校布置的演出任务(含校园艺术节),学年结束后经学校认定每周按2课时计入工作量,每学年若有一次没有完成任务的则只加一课时,有两次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加课时量。

B、美术:每学年必须组织学生举办两次不同内容的校内画展(利用现有的学校宣传栏,有两个年段的学生参加)。经校方认定每周按2课时计入工作量,若举办次数或规模不够的不予增加课时量。

以上是针对音乐、美术课外活动内容的硬性规定,它只与工作量挂钩,没有另外补贴。

6)所有的竞赛辅导、强化训练均不予计算课时量(包括奥赛辅导班),只能当作第二课堂活动,予以评价得分。

7)年龄超时限教师的工作量规定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学人员,其工作量适当予以照顾,具体规定如下:

①语、数、英学科

a、当教一个班时,按刚满工作量予以量化。

b、当教两个班时其工作量乘以1.5倍后以予以量化。

c、若是毕业班且教两个班的,则其工作量计算是:两班节数×1.1+两班节数×0.5

②政、理、化学科,原标准工作量为12节,当周节数为8~10节时,按刚满工作量予以量化;超过10节的(不含10节),则其超过部分以(x-10)予以量化;若不足8节的,则不足部分以(10-x)予以量化。

③史、地、生、体、音、美、信、劳学科

a、当周节数为10~12时按刚满工作量予以量化,超过12节的(不含12节),则超过部分以(x-12)予以量化;若不足10节的,则不足部分以(12-x)予以量化。

8)工作量加分不封顶。

2、工作量与量化分的关系

达标准工作量的得8分。实际教学工作量语、数、英每周每差1课时,以0.5分累加减,政、理、化每差1课时以0.4分累加减,史、地、生、体、音、美、信息、劳技每差1课时以0.3分累加减。行政人员按标准工作量核算后超过或不足的部分按上述标准进行累加减量化分。

3、关于代课及代课工作量的计算

1)因公事而需调课代班的,规定如下:

A.学科培训(含参加观摩)、担任裁判和评委:教师须自行调课。

B.学生竞赛带队老师:允许1人作为公派带队老师,课程由教务处调整;其余带队老师课程自行调整。

C.教师参加技能比赛:有文件并经学校签发的,视为公派,课程原则上自调,自调后还有难度的,可由教务处调整。若为教师自行联系的比赛,课程须自调。

D.上级抽调参加各类检查或开会等:有区教育局文件或由教育局通知的,视为公派,但课程原则上仍需自调,自调后还有难度的,可由教务处调整;个人未经区教育局或学校而直接接到相关方面通知的,课程须自调。具体规定如下:

a.自调课程:外出听课、讲座、演讲、演出、主持、参加会议、教辅审读、裁判、评委、评估检查。

b.公派代课:中考命题及培训。

2)因私事调课代班的,规定如下:

短期请假的尽量自调,如遇突发事件而确属无法自调的,由教务处调课。婚假须自行调课。

突发事件而需较长期调课代班的,由教务处负责调课。

3)公派代课教师的代课工作量计算

满工作量的:(所代的总节数-5节)×0.1

未满工作量的:(所代的总节数-10节)×0.05

所有教师均有代课的责任和义务。未满工作量且年龄低于应予以照顾的岁数(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优先作为公派代课的安排对象。一学年内,教师拒绝学校安排公派代课的次数超过2次(含2次),即失去了本学年被公派代课资格,该师本学年内的所有请假均需自调课程,且之前若有请假并由教务处安排公派代课的,全部按照缺勤处理。

4、学校因教学需要(如期中、期末期间)而安排了下午第四节,不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不记入年度考核表和聘任书。所任课时直接按10元/节计算补贴。第四节原则上先由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先行安排科任教师上课,其中,语数英每周每班至少安排一节,安排后仍有困难的,由年段长协调安排到位,并把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

    5、产假对象的产假期间“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工作量计算。

(二) 其他教学常规

按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以备课、编写教案、批改作业和听课为主。学校每学期组织4次教学常规检查,包括期中、期末两次和平时不定期抽查两次。检查人员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查,须将检查情况填写在汇总表中。

1)、是否按进度完成教案;(2)、书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丰富、充实;(4)、是否具有创新、富有特色;(5)、是否有教学后记或教学反思等。

定期检查由常规检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面检查,不定期检查由教务处临时组织人员对被抽查的学科进行检查,每次抽检三个学科,每个学科每个年段查三个班。

每次检查各自得分,学年得分取几次检查得分的平均值(附教学常规检查登记表)。常规要求及量化评分办法如下:

1、备课、编写教案

①、教案要求:所有的教师统一使用新教案,教龄在5年以内(含5年)的教师必须写详案,教龄5年以上的教师允许写简案。跨学科教师的教案以主科(本专业)为主。教案允许采用打印方式,鼓励个性化、校本化教案,但严禁直接从网络下载使用,一经发现此类低级采用网络教案,直接定为最低等级,并给予其他相应处罚。

②、评估标准:

A、能认真备好课,按进度完成教案,内容丰富、充实,具有创新、富有特色(如有教学后记或教学反思等),评为优秀,得2.6分。

B、能认真备好课,按进度完成教案,设计的教学步骤清晰、结构合理,评为良,得2.4分。

C、能备好课,按进度编写教案,但教案内容过分简单或教案编写只有所教进度的85%的,评为合格,得2.2分。

D、没有按要求编写教案,编写的课时数少于所教进度的50%或要求写的详案却改写为简案或提供旧教案的,评为差,得0.5分。

E、检查时没有教案的得零分。

③、教案评优比例控制在本学科(组)教师总数的30%以内(四舍五入),不得突破,同时,评“优”的教案必须经过学校联评。

    产假对象“教学常规”中的备课编写教案授课,听课,批改作业等,请假了一学年中,在校上班期间:A、教案正常编写,予以正常考核,但等级不超过良,若没有编写或编写的节数不够,马虎应付,该项不得分。

2、批改作业

(1)批改作业要求:①数学、英语学科:教两个班的作业批改量为50%,教壹个班的全批全改;②语文学科:作文要求每学期“六大六小”篇,教两个班的,作文批改量为每生详批4篇,教壹个班的,全批、详批;③理、化学科:教四个班的批改量为50%,教三个班的批改量为70%,教两个班的必须全批全改;④语、数、英、理、化等学科,除平时布置适当的作业外,对学生的配套《练习册》要进行单元跟踪,不要求一定要批改,但要求平时布置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检查时要收齐待查;⑤九年级上学期必须提供作业检查,下学期酌情处理;⑥政、史、地、生学科:要求布置并督促学生完成配套《练习册》;美术学科:要求布置作业并有批阅;体育学科:体育教师必须完成好体育锻炼标准的表册填写工作,每学期末上交教务处。(要求各位教师对学生的作业本要保存齐全,若作业本换新的,教师必须把旧作业本收齐,并保存好,以供检查,没有提供旧作业本的,旧本子批改次数不予计算。)

(2)由各教研组组长组织本次检查人员确定本组的教案及作业评定等级。A级严格控制在本组人数的30%,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汇总表中。

(3)评估标准:以教务处组织人员检查结果作为评估依据。

A、批改次数及本(篇)数均达标,且批改很认真,评为优,得3分。

B、批改次数及本(篇)数均达标,且批改较认真,评为良,得2分。

C、批改次数及本(篇)数均达80%或提供待查的作业本达学生数的80%,评为合格,得1分。

D、有布置作业,但无批改或批改不认真,只写上批阅日期的,评为差的等级只得0.5分(以查为准不看测评)。

E、检查时没有作业的得零分,即以检查为准,不管学生调查测评情况如何。

(4)作业部分量化分计算办法:将一学年中的几次常规检查和抽查的平均分以教研组(理、化按学科)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相关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语数英教一个班的(即仅完成一半工作量),其作业最后得分按其等级得分的80%计分。各学科的等级比例规定如下:

语、数、英、理、化等五学科,根据检查的结果,优、良、合格等级比例为: 30%:50%:20%,由评估人员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评定,且量化分分别为3、2、1.5分,若没按这个比例,则全部按合格等级计算。

政、史、地、生学科等学科,根据检查的结果,优、良、合格等级比例为: 30%:50%:20%;等级量化分分别为: 2.5分、1.8分、1.2分,若没按这个比例,则全部按合格等级计算。

体、音、美、信息技术、劳技、综合实践等学科几乎没有作业,批改作业项目对应量化分为0.5分。

(5)语、数、英、理、化按每节1.2元标准补助用于批改作业,政、史、地、生按每节0.4元标准补助用于批改作业如语文作业批改费=周节数×1.2×20周(一学期),如果抽查作业时没有批改,则该补贴为零。

6产假对象的作业按实际评估等级计算;

3、听课

一学期内,教师听课累计应不少于15节,未按规定要求,每节按0.2分累减,不封顶;超过部分,每节按0.1累加,封顶0.5分。

①听课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然后由教务处核实备案,学年评分时必须出具每节听课记录及其评语。②听课教师必须听本学科(组)老师的课起码12节,跨学科听课最多只能3节,超过的部分不跟量化分挂钩。③同一天重复听同一教师同一课题的课,只能按一节计算。④在校内听不同课题的课,超过4节的,超过部分不再计算量化分。⑤外出听课以听课证明为准。⑥教研组内组织的培训只能算作教研活动,不算为听课;外出听讲座的,一午折算两节;外出职务培训不能算为听课。

产假对象的听课按每学期15节,每个月三节的标准予以计算,不够要扣分,多出的不奖分;

4第二课堂活动

要求每位教师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每学年初教师必须向学校提交第二课堂活动计划,每学年结束时,必须提交第二课堂活动总结。学校对每位教师开展活动过程及其质量进行跟踪,按“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5分、1分、0分得计。(计划和总结每缺一减1分)

产假对象“第二课堂活动”按本年段本组教师的上述几项得分的平均分的80%得分。

5、教学计划、总结

每位教师学期初应认真制定好学科教学计划,学期末应写好教学总结。学校应对每位教师的计划、总结进行认真的审核。所有的计划、总结统一使用学校发放的方格纸张,每学期期初、期末分别收集装订成册,并给予评等级。

(1) 计划、总结缺一不得分,即该学期该项目得零分。

(2) 计划、总结内容详实、丰富、富有创意且字数均达到要求的评为“好”的等级,量化分得“2分”。

(3) 计划、总结内容简单、马虎应付,且字数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评为“差”等级,量化分得“1分”。

附:A.“计划”字数必须达500字以上,“总结”篇幅必须达800字以上。

        B.计划、总结上交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教务处负责落实查核相关材料的上交情况,并在上交时限两周内及时通知,通知后不交的,则不予补交计分。

        C.产假对象“教学计划总结”按本年段本组教师的上述几项得分的平均分的80%得分。

6、以老带新

师徒结对分为两种情况:

  A、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青年教师成长的需要,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对子”。师傅带一位青年教师加1分,带两位青年教师加1.5分,封顶1.5分。该类结对实行奖励办法,具体为:当所带徒弟年度量化考核中“教学常规、教学科研、教学质量”三大块总分在全校排名进入前40%(含40%)的,该师傅奖励量化分1分。奖励封顶1分。

B、因参评职称或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各类职务(头衔)考核而需要的“指导青年教师”,由相关老师自行向教务处申请,教务处根据该申请人日常表现酌情予以考虑,若出现“青年教师”人数不足以对应安排“师傅”,则根据申请人的近三年量化考核分和参评条件缓急予以确定。申请该类“师徒结对”的老师也不加分。

7家庭访问、辅导学困生

每位教师必须于学期初制定出具体的学期家访计划及辅导学困生计划(计划表格由学校统一印发),并认真地进行实施。学校实行对被辅导的对象进行跟踪、调查(附回访调查表),落实其实施情况最后评定等级。

具体做法:

1)各班主任确定辅导对象名单(每班若干人,每位教师总共负责2人,帮扶特差生1人,特差生以政教处登记为准,辅导对象主要是双差生特别是思想品德有缺陷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对象,然后分解到各位科任教师进行结对子造册,以便于落实实施情况。

2)等级评定方法:被辅导的对象没有发生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即没有上网吧、玩游戏机、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偷拿他人钱物、破坏公物、谩骂老师、严重不卫生行为。且能积极参加考试,无作弊行为,课堂纪律好。

上述违规事实以学校三大处及行政值班人员记录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凡帮扶的两位学生一学期违规项目中共累计不超过8次(含8次)说明该师帮扶成功,量化分得1.5分,若违规项目累计在9-12次之间,量化分得0.5分,违规项目累计超过12次的,该师帮扶促后失败,本项不得分。

(3)本项目班主任及行政人员除了按上述评等级得分外,另外加0.5分,本项目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实施

(4)并进行考评。

4)本项目每学期统计一次,分学期评定,一学年得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为个人最后得分。

产假对象“家访、辅导学困生”按本年段本组教师的上述几项得分的平均分的80%得分。

     8、校本作业评估

将校本作业纳入常规检查,使用极课大数据后,常规检查作业部分将以极课大数据中的数据为依据,计入年度考核。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优秀校本作业评选活动,评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占参评人数的50%,一、二、三等奖比例为2:3:5,其它的为鼓励奖,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考核分分别加0.5、0.4、0.3及0.1分。区级获奖的加0.5分,市级及以上获奖的加1分等。每学年取最高项得分,不累加。

 

说明:以上各项均以学期为评价单位,学年量化得分取上下两学期的平均分。

四、教学科研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各教研组要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认真研讨符合新课改理念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年轻教师茁壮成长,学校将进一步扎实开展教研教改的活动,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科研制度。

1、 观摩教学

1)当年度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或经逐级教育机构推荐参加的各级观摩(公开)教学奖,按下列等级,同课题的选最高项得分,同一教师只能取最高项得分(以证书或相应批文为准)。

级别

省级

市级

区级

教研片

教研组(校方认定)

分值

3

2

1

0.5分

0.5分

2)由于评职称、申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兼任教研员、课题、名师工作室等,需要开课的(属任务型开课的)不能算为完成“校内观摩课或优质课”任务,但可根据文件规定的级别对应加分。

3)为全师或全年段学生或大型的家长会开讲座的,经校方认定的每次0.5分。

4)区内教学开放周,根据按课程表以及听课反馈表,有开课的教师算一次学片公开课,得0.5分。

5)上级下达的硬性公开课任务(如教材回放,市、区课题研究需要公开课进行研讨的)算一次学片公开课,得0.5分(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不能以种种理由拒绝此类公开课)。

6)外校来参观“取经”临时安排开课的每节课按0.5分得计(教务处必须做好记录)。

7)观摩教学量化分最高封顶3分。

8)每个教研组每个学期必须组织公开课12次(含示范课1—3 次)

A、男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每学期须开一次校内公开课,每次得0.5分;

B、男教师年龄在40—45周岁之间,女教师年龄在35—40周岁之间每学年须开一次校内公开课,每次得0.5分;

C、校龄未到5年的教师每学期必须开一次公开课(新分配教师上学期允许免开)。

D、如果A、B、C三项规定所确定的人数多于12人次,则允许只开12次,具体开课教师由本教研组确定;如果A、B、C三项规定所确定的人数少于12人次,则以实际人数为准。

E、年龄超过上述范围的教师根据学校需要适当安排公开课,但只能按校级算。(市级骨干教师每次1分,省级骨干教师每次1.5分,没超龄的省、市级骨干教师开课仍然按校级标准计算。)

9)市、区级教研片、教研组开课以及开各种讲座时必须填报开课登记表(见附表),并由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定,并存档。

说明:以上第(2)、(3)、(5)中所提到公开课或讲座只能加分,不能算做第(8)点中按教师年龄要求开的公开课次数。

产假对象的观摩教学按实际情况得分,不跟请假时间长短挂钩。

2、 优质课评选和技能比赛

(1)当年度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各类优质课评选,按下列等级相应得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新增))

5

4.5

4

省级

4

3

2.5

市级

2

1.5

1

区级

1.5

1

0.5

教研片

0.5

教研组(校方认定)

0.5

(2)国家级(含)只取最高一项得分,不累计;省级(含)以下可累计,封顶4分;本项封顶5分。如由学会等非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则根据文件落款单位相应降一级计分。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校级优质课,每个教研组评选一个(语、数、英评选两个)。申报程序及评选办法:各教研组每年工作计划中必须有评选优质课的活动计划(没有计划的不予申报)。参加竞选老师自己向本组报名(见附表),(每组必须有3人申报的方可组织评选,参评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不予评选,语数英不足6人的只能评1个)。然后由教研组长会同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开课、听课情况进行评选认定,最后把一年当中各组评选的结果公布并送一份办公室存档。每年要参加更高级别的优质课评选必须是近三年内有获得低级别的优质课的老师才能报名参加,否则学校不予认定。如教研片评选必须从校级中选送,区级评选从教研片中选送,如果没有教研片级,就从校级中选送。

(4)教师技能比赛:

根据实际情况,教师教学技能比赛项目多异,如优质课(含现场比赛以及制作光盘参赛)、片段教学、微型课、说课、课件、课例、教学案例、教案设计、演讲、歌唱、知识竞赛等项目。其中,优质课、片段教学、微型课、说课比赛按优质课量化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和封顶。课件、课例、教学案例、教案设计、演讲、歌唱、知识竞赛等按优质课标准的70%进行量化考核,并按优质课标准的70%封顶

由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按提交的有效作品的50%划定比例2:3:5确定一、二、三等奖,对应分数0.5、0.3、0.2分,其余的50%为鼓励奖,分数0.1分。

附:①优质课评选时开课不能视同为观摩课,即不能一课两用双项得分(但没有评上的可算一次校级公开课,并得0.2分)。

① 优质课评选得分中同一课题的选最高项得分,同一教师只能取最高项得分,封顶4分。

② 同一教师既有优质课又有观摩课的,两项封顶4分。

             以上②③评选都不能算做第1(8)中按教师年龄要求的公开课次数。

     4)产假对象的优质课评选按实际情况得分,不跟请假时间长短挂钩。

3、课题研究

              当年度参加各级立项的课题实验,按下列要求及其成果(含阶段性报告、经验总结、论文等)相应予以得分: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实验田的,须报经区中学教研室认定备案;校级的须报经中学教研室审核备案,即课题的来源渠道必须是省普教室或市进修学院或区进修学校或学校推荐认可的,凡个人找的一些课题不予认可。

级    别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区 级

校 级

阶段性成果(第1年)

1

1

1

0.5

0.5

阶段性成果(第2年)

1

1

1

1

0.5

终结性成果(第3年)

4

3

2

1.5

1

说明:

1)如果该课题是2年完成,则阶段性成果得分只能按第一年分值计入。

2)以上得分均以相应级别发放的鉴定(认定)证书或出具的证明(限阶段性成果)为准。(必须提供相关材料或论文等,同一篇论文在别的刊物汇编时不能重复得分。)

    3)如果一个课题由几个老师共同完成的,则主要负责人量化分占该等级的80%,其他人员平均分得该等级的20% 。

4)申报课题的当年度若没有阶段性成果或终结性成果(没有结题)不得分,一个课题两年内完成的只能有一次是阶段性成果,三年完成的只有两次阶段性成果。

5)过程性材料及终结性材料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具体为:上学期期末,下学期6月25日前)上交,否则学校不予认可计分。

6)结题证明材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后上交的,其对应分数顺推至下一学年,本年度不得分。

产假对象的课题研究按实际情况得分,不跟请假时间长短挂钩。

4、课程改革

为了深化新课程改革,加强研究性学习以及校本课程开发等薄弱方面的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特制定以下内容:

1)研究性学习:

①负责组织研究性学习的老师学年初上报研究计划以及课题名称,研究的目的、内容、方法,确定研究的步骤和时间安排,成果形式设想的研究组成员名单。

②课题实验过程中应把学生的研究记录、开展探究活动情况的材料,特别是一些原始材料认真收集,上交教务处。

③研究性学习告一段落或课题结束后必须上交撰写论文或调查报告或制作的作品等等有关材料,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汇编、评估验收所有计划、过程性材料、终结性材料齐全且内容丰富,有一定价值的得1.5分,缺少终结性材料得0.5分。只有计划没有过程性材料以及终结性材料的不得分。

2)校本课程开发

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发展学生兴趣和特长,拓宽学生知识面,教师应根据学校现有的资源条件、学生现状以及新教材的特点开发校本课程。开发的校本课程篇幅达到 3000字以上,图文并茂具有一定质量的、并打印成册(打印的格式须符合学校统一要求),同时有对应的教案,为学校录用的量化分加1.5分,无录用的不得分。

3)《课改通讯》等发表获奖

为鼓励教师参与新课程改革和研究性学习活动,凡在校或区《课改通讯》上发表课改心得,经验总结等文章的(新闻、短讯除外),每篇分别加0.2分(重复发表的只能算一篇),封顶0.5分。

5、教研活动

(1)该项评估按教研组进行,每个教研组“优”“良”“合格”等级比例为3:5:2“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2分、1.5分、1分得计。评估时跟参加教研活动的次数挂钩,每一次教研活动,特别是集体备课、评课等活动,教研组长必须严格地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由参加教研的教师实名签名并于当午收回。一学期中若出席次数(非公假造成的缺席)达不到70%的(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取整数节),该师的本项量化等级相应降一个等级,即当根据在教研活动中的表现被评为“好”的等级,因出勤不够,该师只能按“合格”的等级量化分;若出席次数达不到50%的,该师本项量化等级直接列入“合格”的等级。评价仍由评委团给予评选,具体参照授课评分和教务处制定的教研活动评分细则

(2)产假对象若无排入“教研活动”测评名单,则按本年段本组教师得分的平均分的80%得分;若有排入测评名单,则按测评结果计分,但当该产假对象本学年内请假(含产假)时间超过(含)4个月时,该项不能超过“良”等级得分。

(3)如果公开课任务没完成,“教研活动”该项得分只能得最低分0.5分。

6、论文(限指教育系统评选汇编或发表)

等 级

分值

说        明

CN级

(不含增刊)

3

各级汇编的论文,汇编前必须报经学校认可。同一文章选最高项得分,不同文章可累计得分,封顶3分(其中省级汇编封顶3分,市、区和校三级累加总封顶2.5分,市级汇编封顶1分,区级汇编封顶1分,校级汇编封顶0.5分)。属多人合作的,其得分不分主次按作者人数均分;得分截止时间均以当年度入选通知单确定的发表时间或汇编本落款时间为准。每学年起止时间统一定为7月起至次年的6月底止。每篇篇幅要求在2000字以上。

省级汇编

2

市级汇编、

区级汇编

1

校级汇编

0.5

校级汇编每年定于3月10日之前,由教务处组织评选、汇编,逾期不予汇编。有关汇编费用由作者承担,每次汇编时必须送交一册到办公室存档,年度量化时统一以汇编本或刊物为准,只有证书或证明不予当年量化。

附加说明:关于CN级论文的几种情况的调整规定:

1)论文在CN级教育系统的报纸上发表的每篇得2分封顶2分(市、区级汇编封顶仍为2分)。

2)论文在CN级教育系统的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得3分,封顶3分。

3)论文汇编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凡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不得分。

4)发表的CN级论文必须提供一份学校存档,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的成果。

五、教学效果评估制度

(一)评估时间

学校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对教师效果进行评估,(技能科、自然科,每学期考评一次或一学年考试一次)

(二)评估对象

各班的评估,基准值以七年级入学成绩定尖子数为准,有更换教师的另定基准,其他基准不变。中途出现流生或缺考的不予扣除,转学(有办理正式转学手续)或表现特差被劝退的学生允许从基准值中扣除。

产假对象的教学质量按请假人实际参予几次的评估,其得分取几次的平均值。

非产假类的其他长假:教学质量分仍以28分作为起评分,超过28分部分按实际上课月数进行折算。教学质量分低于28分的,则按实际评估得分,不打折。

(三)评估细则

1、评估项目和标准

(1)各班的排在年段前30%左右的尖子生A人数(相当于优秀率)和前70%左右的尖子生B人数(相当于及格率)

(2)各科的平均分(全班平均分及班级尖子生B的单科平均分)

3)各班低分人数

2、评估具体办法

1)各班的高分人数

①以语、数、英、政、理、化、历、地、生总分(各科按莆田市中考计分比例计入总分)排名确定年段尖子A、B的人数及低分人数

②政、理、化、史、地、生等级百分比分布:A级的占35%,B级的占15%,及格以上均为C级,若及格以上人数达不到70 %,必须下调及格分数直至C级人数占70 %为止。若出现D级的按实分计入。

    计算公式=增长值×0.5

   2)平均分

以现有各班级制定的各科平均分作为评比基准值(见附表),考评各科的增长值,具体计算如下(设年段平均分为Ao,单科平均分为Bo,某次考试年段平均分为An,单科平均分为Bn)。

①全班平均分:增长值=(Bn-An)×Ao÷An-(Bo-Ao)

当增长值每差1分,“评估分”差0.5分,计算公式=增长值×0.5分

全班平均分以学年初核定参评人数为准。当某班有参评的学生缺考时,取该生基准成绩,若无基准成绩,则取上一次成绩评估;

②尖子学生B单科平均分:

以各班已定尖子人数为准计算各科平均分,求增长值

增长值=(Bn-An)×Ao÷An-(Bo-Ao)

当增长值每差1分,“评估分”差1分

计算公式=增长值×0.5

尖子B平均分根据(1)方法确定尖子对象后,政、理、化按原始分求各科尖子平均分。

③史、地、生评估同样评四个项目,即尖子A、B人数、尖子B平均分、全班平均分、低分人数。

增长值:语、数、英、政、理、化、史、地、生按原始分比例计算基准及增长值。

 3)低分人数

为了让学生关注学困生,从今年始,对低分学生成绩变化进行评估。九年级年段学生的最后20%的学生为学困生,七、八年的15%学生为学困生,期初分别定各班的基准(七年级以入学成绩定基准,八年以原七年级的四次期中、末的成绩总分的平均分——各科按中考计分比例计总分定基准,九年级以原八年级的四次期中、末的成绩总分的平均分——各科按中考计分比例计总分,以后各次考试与之比作为学困生的评估,学困生变多的扣分、变少的加分,最后再打五折计入教学评估如七年某班,学困生基准2个,若期中考试学困生达到3个,扣1分;若期末考试学困生减少到1个,加1分,最后再打五折计入教学评估。

计算公式=增长值×0.5

(4)技能科

    我校技能课教学质量量化分均为28,不上下浮动。技能科指体、音、美、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

兼任自然科、技能科部分量化评估按《指导方案》

3、个人教学质量量化分计算办法

1)根据“2”中的评估办法,计算“个人评估分”,“个人评估分”

先算所教班级的各班平均值,然后计算评估分。当某师教学工作量不够时,负增长不打折,正增长打五折。

 

2)各科满工作量的节数

语、数、英:七、八、九年级2个班。

政治:七、八年级6个班(12节);九年级必须4个班(12节)。

物理:八年级4个班(12节);九年级3个班(12节)。

化学:九年级3个班(12节)。

历史:7个班(14节)。

地理:七、八年级7个班(14节)。

生物:七、八年级7个班(14节)。

3)个人最后“评估分”计算范例(本计算是指在原基准分的前提下量化分增减部分按下列范例计算)

如:①某师教(1)(2)两班语文

“个人评估分”=}【(1)班“评估分+(2)班“评估分””×50%

      =2个班级的高分人数分的平均值、全班平均分的平均值、尖子平均分的平均值、低分人数平均值的和

②如教九年1)、(2)、(3)三个班化学,

“个人评估分”= =3个班级的高分人数分的平均值、全班平均分的平均值、尖子平均分的平均值、低分人数平均值的和

4)九年级的教学质量分上学期按期中、期末的 实际考试考评结果计算“个人评估分”,下学期以第一轮复习后,举行的莆田市质量检测考试及荔城区质量检测为准(若荔城区未举行质检,则把学校模拟考试计入评估标准),中考成绩只作为毕业班目标管理评估。

5)有关主科兼副科的教学效果评估的规定

①语、数、英(1个班)或理、化,兼劳技、信息、心理学等学科,只考评语、数、英或理化(同时按只教一个班的标准考评),而所兼的学科不参与考评,同时在语、数、英的备课组内或物理、化学组内排名评估。

②语、数、英、政兼史、地、生等学科,两个学科都列入考评,具体为:(语、数、英)每班×+(史、地、生)每班×;兼史、地、生的语、数、英老师必须分别在主科备课组内排名评估。

6)校级领导及中层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估分计算

校级领导工作量按照1/3计算。

其他行政人员工作量按1/2计算。

评估办法参照3(3)。

7)教学效果量化分最后计算办法如下:

具体学科:语、数、英、政、理、化、史、地、生,将它们分为三个档次。语、数、英一个档次,政、理、化一个档次,史、地、生一个档次。

①语、数、英以每个备课组作为评估单元,根据上述评估所得的评估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作为计算量化分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教学效果量化分=

九年级语、数、英各备课组的教学效果量化分=

②政、理、化,由于每个备课组人员较少,所以具体评估为:

A、政治科、物理科把整组相当于语、数、英的备课组作为评估单元,然后评估办法与语、数、英相同;

B、化学科评估办法:

教学效果量化分=

③史、地、生分别以学科作为评估单元

 

      教学效果量化分=

   说明:以上各学科的评估分当小等于-4.5分时, 该师不参与其评估单元进行评估,而是单列进行评估,其评估办法是:

教学效果量化分=28-|评估分|×0.2

当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时,其教学效果量化分乘以1.08倍作为最后总分。

8)高基准保护政策

A.凡基准分高于+3.5时(含3.5分),且是单科基准为年段第一、二名,在每次考试中若出现负增长值时,其增长值允许下滑1.5分,即若增长值为-2分,则实际量化时增长值按-0.5分计算;若增长值为-1分时,则实际量化时增长值按0分计算,确定保护政策。

B.凡基准分高于2~3.5时(含2分),且是单科基准为年段第一名,在每次考试中若出现负增长值时,其增长值允许下滑1分,即若增长值为-2分,则实际量化时增长值按-1分计算。当出现多人的基准分并列第一名时,均不享受基准保护。

C.凡基准分低于2分的,均不享受基准保护。

9)2017年秋各年段新基准制定方案

    根据近两年对各班学生成绩变化情况跟踪分析,发现由于学生潜能差异、家庭教育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变化差异性较大。又根据部分教师在本次教代会提案的提议,学校拟定新基准制定方案的讨论稿经莆田中山中学第二届教代会审议通过。

参评学生除挂学籍的体育特长生及艺术生、智力有问题(由班主任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通过教务处确认)外,其他人员全部参与评估。

A、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制定

各年段尖子分A 、B两种类型,尖子A类型人数为年段总人数的各科按中考比例折合的总分的前30%(因评估各班级总人数不变,故本项考核班级的优秀率),四舍五入取整数,为冲刺莆田一中的学生;尖子B类型人数为年段总人数的各科按中考比例折合的总分的前70%(因评估各班级总人数不变,故本项考核班级的及格率),四舍五入取整数,为冲刺莆田一级达标校的学生;低分人数为年段总人数的各科按中考比例折合的总分最后的15%(因评估各班级总人数不变,故本项考核班级的低分率)。同时考核尖子A的平均分及全班平均分。评估对象为除了有个别智障或严重残疾,班主任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需经学校校务会审核通过的同学外,其它所有有学籍有同学均作为考核对象,无故缺考(因参加各种比赛或发生意外事件等特殊原因,按基准模拟评估)的当科按0分处理。

九年级以八年级上、下学期期中、期末四次,各科按中考比例折合的总分平均分作为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测算的成绩。

八年级以七年级上、下学期期中、期末四次,各科按中考比例折合的总分平均作分作为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测算的成绩。

九年级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①八年级四次总分平均分中前30%名、前70%名和最后15%名各班实际人数与②八年段原基准人数的平均数,分别作为九年级尖子A、B人数和低分人数新基准;

八年级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①七年级四次总分平均分中前30%名、前70%名和最后15%名各班实际人数与②七年段原基准人数的平均数,分别作为八年级尖子A、B人数和低分人数新基准;

七年级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以小学区抽考成绩或校入学摸底考的成绩前30%名、前70%名和最后15%名各班实际人数,分别作为七年级尖子人数和低分人数基准(没成绩的暂不列入评估,待八年级定新基准再列入评估对象)。

B、各班尖子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

九年级各班尖子B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基准:以八年级四次各科原始分的平均分成绩,测算各班尖子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正基准再打五折(已经教代会投票而定)、负基准再打七折后,作为九年级各班尖子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基准新基准(因化学八年级没成绩,不定基准);

八年级各班尖子B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基准:以七年级四次各科原始分的平均分成绩,测算各班尖子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正基准再打五折(已经教代会投票而定)、负基准再打七折后,作为八年级各班尖子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基准新基准(因物理七年级没成绩,不定基准);

七年级不定各学科各班尖子平均分和全班平均分基准。

根据教师提案提出制定新基准的请求,学校又根据学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为了激发每位教师在后续教学中能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学校拟定以上新基准制定的讨论稿,经大家共同探讨,上交校工会,以上方案已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从本学期开始实行。

(四)教学效果与聘任的关系

为了认真实施荔城区学校内容管理方案,对教师的聘用与教学效果挂钩,凡教学效果特别差的老师,学校不予聘用,具体规定如下:

1)当一学年教学效果量化分特别差时,该老师新学年不能跟班进入高一年级任教,而只能任低一年级教学或改科任教,或学校不再聘用该师担任教学工作,改任后勤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当同一年段,同一学科的科任教师,不能全部跟班时,以一学年教学效果量化分总评从低到高进行淘汰。

六、班主任及其他任职

   (一)班主任

1、学校实行班主任班级管理责任制及量化分、奖惩制度。所有班主任工作项目分数封顶8.5分。

2、(1)基本分:5分。

2)班主任超年限奖励分:2006年(近十年)算起,在中山中学担任班主任年限满5年且继续担任班主任的,每多担任一年班主任,增加量化分0.5分(当学年有担任班主任的方可加分)。如第6年可得班主任分5.5分,第7年6分,第8年6.5分,以此类推。

3、检查、督查、评估、奖惩办法

1)班级财产包干。期初学校把班级财产如讲桌、讲椅、课桌椅、电灯、电风扇、锁头等等配套齐全交给班级使用,班级必须承担保护和维修的责任。课桌椅丢失、损坏,教室的门窗、玻璃、锁头、电灯泡、电风扇、拉线开关、调速器、图片、课程表以及室内有关物品属人为损坏,墙壁乱涂乱画或破损的,班级应承担维修费用及赔偿金。

具体检查评比细则见《公物评比办法》。

2)班级安全纪律卫生、出勤、行为规范等检查评比见《班级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校文明督导队实施细则》。

3)奖励分:

A、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团体活动:即校运会和广播操比赛等文体活动、全班参加的歌咏比赛,获奖的给予奖励分(奖励前六名)每一项分别直接加年度量化分,第一名的加0.25分,第二名的加0.2分,第三名的加0.15,第四名0.12分,第五名0.1分,第六名0.08分道德风尚奖0.15分。

B、班级目标管理评比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公布,并做好存档,每个月统计一次,作为计发当月班主任津贴及计算月扣量化分的依据。根据当月班级管理评分结果。统计各班扣分情况,公物评比分与德育评比分相加统计总扣分,每扣一分为3元。

4)班主任年度量化分扣分每月统计一次。

当月年度量化扣分=扣分总分×0.02

学年量化分=5(基准分)-当年10个月共扣去的量化分+本年度奖励量化分。

4、先进班级、文明班级称号及学生辍学加减分

该项目分数由该班级的所有科任教师按有关比例(比例见4:同班科任教师的班级得分)分配。

1)校级每次0.8分

2)区级(含区级)以上每次1.5分(若既有校级又有区级的,取最高项得分,不累加得分)

3)班级学生辍学扣分

一学年内,所任班级学生,辍学率高于2%的(不含2%),每超过一人以0.5分累计扣分,封顶2分(计算辍学率时以本班学年初人数为准,并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对极个别属于劝退、寄读他校而没有手续的经下段领导、政教处、年段长认可后,可给予排除,不计入辍学系列)。

5、同班科任教师的班级得分

同班科任教师按3(3)的30%和4的全部两项总分得扣分。具体计分办法,所任各班2(3)和3两项总得分之和除以班级数再乘以30%。即语、数、英每班按(即表彰级别得分×30%×);政治,七、八年级每班按,九年级每班按;物理,八年级每班按,九年级每班按,化学每班按;史、地、生,七、八年级每班按,九年级历史每班按;劳技、信息、音乐、美术,每班按;体育,七、八年级每班按,九年级每班按。计算范例,某一教师,教一个班英语,三个班劳技,其中每个班都获得校级先进,其附加得分为

5、先进班主任评选程序

评选先进班主任,以政教处、德育检查组评比以及公物评比的结果为主,按照评比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35%(以年段为单位)的班级作为评选先进班主任或文明班集体的候选对象的依据,然后由行政会人员集体投票确定正式先进对象(校级先进班主任每年按年段评选25%)。

6、班主任失职

在一年的德育评比中,分数低于_80__分时,该学期不能计算该师的班主任工作年限(统计分数按学期统计),即说明该师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必要时必须撤换该班主任。

7、班级德育素养提升

为了提升班级德育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德育素质,学校对班主任所实施的德育素养提升工作进行评估:

A、各班围绕学校总体德育素养培养目标营造班级德育素养培养氛围,粘贴或悬挂德育培养目标主题词标语,未营造氛围的不得分。

B、班主任围绕本年级德育素养培养关键词,每学年分别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上交主题班会课教案,同时以自己学生的真实案例撰写班级德育故事(字数600-800字),参加学校德育案例评比,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并予以相应加分奖励。

班主任在完成上述相关工作的前提下由政教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班主任的教育故事进行评比,按班级总数的30%进行加分奖励。其中一等奖占20%,奖励考核分0.5分,二等奖占30%,奖励0.3分,三等奖50%,奖励考核分0.2分。

C、德育案例故事若为虚构或德育素养班会课未落实,则本年度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8、班主任结对子

根据学校德育工作需要和年轻班主任成长的需要,由政教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对子”。具体要求为:师傅对徒弟的班主任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要求结对师徒当年度德育量化得分均进入年段前50%,徒弟在一学期内听师傅班会课2节(含)以上,且师徒双方各有一节主题班会示范课。符合以上要求,则该师傅奖励量化分0.8分。

9、产假对象的班主任年限计算及得分:

担任班主任超过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其工作年限以及量化得分,全部按一半处理,新接班的班主任按半年来计算年限及量化分,有关荣誉由新班主任享受。但当原班主任担任时间超过3/4而评先进的,该荣誉归原班主任所有。

(二)其他任职的量化分计算

 1、专职生管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分进入全校教师前70%的老师可申请担任专职生管。若申请担任专职生管的教师人数超过拟聘人数,则按职称评审的缓急、相关参评条件的具备情况来确定。专职生管相当于班主任工作每月岗位津贴15’’;;;l,,,,,,lllj                      0。具体规定如下:

①管理的人数不超过100人的年度量化分加1.5分,另外工作量每周按1课时增加;管理的人数100—150人的量化分加1.5分,另外工作量每周按2课时增加;管理的人数150—200人的量化分加2分,另外工作量每周按2课时增加。

②专职生管住房超过1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标准缴纳房租,水费免交,电费按标准收取;校外招聘的生管,住房超过3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标准缴纳房租,水费免交,电费每月超出40度的部分按标准收取;总生管住房享受40平方米免费,每月岗位津贴200元,未能用完的电费及住房标准,学校不予补差。

2、德育十项评比人员、公物评比人员、志愿者带队人员、食堂协助管理人员、联防队员、党务公开协助人员、党小组组长、文明督导队负责人、团员管理人员、校刊编辑、广播站人员、工会委员(教学岗位的委员)心理咨询室人员、其工作性质不属于班主任工作(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工作性质可相当于班主任,但仍参照下文加分,但若属于教学人员兼任的,每人每学年加量化分0.5分,但不另外计算工作量(具体人员学年初各处室必须报校长室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3、年段长、教研组长:每年加量化分2.5分。

4、备课组长:每年加量化分2分。

备课组长的设置:

凡是中考学科(指由市统一组织考试的学科)、九年级同科老师达2人允许设备课组长,其他同年段同学科老师起码达3人以上才能设备课组长(跨年段教师划归到节数较多的年段)。

非中考学科按学科(不按年段)设立备课组长,但本科所有教师的工作量必须平均达到10节,否则不予设立。

5、行政人员:校级:11分,中层:8.5分。

6、导护师(含行政人员值班):每学年加量化分1.5分(若上下学期有变动,每学期0.75分),下午第四节在校门口延迟导护的导护师量化分再加0.3分(若上下学期有变动,每学期0.15分),具体加分分值按延迟导护的实际周数计算。每值班一天补贴10元(在绩效中发放)。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每天按4次计)。

7、承担多媒体教室、班班通、录播室、微课制作室、准备室、各处室电脑维护和网络信息及安全的教师,每人每学年合计加量化分2分。

8、教育兼职:原则上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加分,但同时担任多项校外教育兼职时,选最高项一项得分,封顶2分。省市级教育兼职若无相应文件规定,参照区级等级得分。

七、其他成果

(一) 指导学生获奖

1、非体艺信息劳技学科

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各类学会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除体育、音乐、美术以外的各学科,以获奖人次及等(不含团体),同一项目的选最高项累计得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得分。其中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的,由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考试、评卷的,按下级部门相应得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备    注

国际级

8

7.5

7

6.5

市级以下(含)封顶5分

国家级

6

5.5

5

4.5

省 级

4.5

4

3.5

 

市 级

3.5

3

2

 

区 级

2.5

2.2

1.5

 

教研片

2

1.5

1

 

本项封顶2分

校 级

1

0.8

0.5

 

2、体、艺、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学科

由区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核准举办的音乐、体育(限指中学生运动会)、美术学科、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学科竞赛,以获奖人次及等奖(或名次)按下列标准选最高项累计得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     注

国家级

 

5

4

3

不设等奖的,按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计分。市级(含)以下封顶5分,该条目总得分封项15分。

省 级

3

2.5

2

市 级

2

1.5

1

区 级

1.5

1

0.5

3、几种特殊情况的得分说明:

1)同一项目选最高项累计得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选最高项累计得分是指同一个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组织的同一项目学科竞赛的,只能选最高项得分;不同同学获奖的可以累计得分;同一个学生参加不同项目,可累计得分。

如:①语文:征文比赛:不管是哪一级征文比赛,对同一位同学来讲只能取最好的一次加分(不同级别比赛不能相加);若是语基比赛的,也只能取最好的一次加分。但同一位同学若既参加征文比赛获奖,又参加语基比赛获奖,此时两项可以相加得分;若是语文学科竞赛分作两场的,只能当一项比赛计分。

②数学:同一位同学参加区、市、省级或国家级奥赛等多种数学竞赛获奖的,只能取其中最高项得分,即只要该同学参加数学科的各项竞赛,只能选择其中最好的给予加分。

③英语:笔试比赛算一项,口试竞赛算一项。对于同一位同学来说,每一项只能选择最好的一次获奖加分。若口试、笔试都有获奖,两项可以相加得分。

④物理、化学:笔试算一项,操作、技能(含生物)竞赛算一项。在各级竞赛中分别取最好的一次加分,同一位同学两项都获奖可以两项相加得分。

⑤政、史、地、生:只要是笔试,同一位同学不管是政治里面的法律知识竞赛,还是公民道德知识竞赛,只能取最好的一次加分,不能累加。

⑥体育:径赛分为三项:个人赛跑(所有不同长度的个人赛跑归为同一项)、接力赛和跨栏;田赛分为跳高、跳远(含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篮球、排球等七项。

A、同一位同学参加的各级别举行的同一项目获奖,在一年中只能取该生最好的一次奖项加分。

B、若同一位同学有几项获奖,可以分别取最好的一次相加得分。如一位同学既有跳高获奖,又有标枪获奖,可以相加得分;或一位同学既有800米获奖,又有跳远获奖,可以相加。

C、篮、排球集体项目获奖分值按相应等级的1.5倍计算(该项分值由几位教练平均分享)。

⑦音乐:分为唱歌、器乐、舞蹈三类。同一位学生参加各级别举行的各类竞赛,可以分别取最好的一次相加得分。

⑧美术:不管是素描、国画、油画、创作、山水花鸟、古装画等等对同一位同学来讲都属于同一项,书法、手工制作各算一项(即画、写、制三类)每年只能取该生最好的一次奖项加分。

⑨计算机:笔试与上机属于同一项。同一位学生参加的各级别竞赛,只能取最好的一次加分。

4、校级竞赛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语、数、英、政、理、化、史、地、生校级竞赛(一人教一个年段的学科不举行竞赛)要求各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各备课组长研究制定举办竞赛的有关计划及方案(时间、内容、 范围、方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然后由教务处组织命题及考试。由各教研组或年段组织的校级其它比赛只能算是第二课堂活动。

1)校级竞赛语、数、英每班起码10人参加,政、理、化、史、地、生每班5人参加。

2)奖项等级:奖项等级的人数按年段总人数计算各等级人数,其中语、数、英一等奖占0.5%,二等奖占1%,三等奖占2%。政、理、化、史、地、生一等奖占0.17%,二等奖占0.33%,三等奖0.67%(若出现成绩相当可以并列几等奖)。奖项等级:增设鼓励奖,但该奖项不计算量化分。

3)参加竞赛的学生必须参加赛前辅导,辅导教师必须订好辅导计划,认真备课,切实抓好辅导质量。

5、加强教务处对学科竞赛的领导

1)每个学科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辅导必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并在教务处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各科应把赛前辅导材料计划报教务处备查,严禁未经教务处审批而私自向学生推销辅导材料。

3)各学科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人数必须由教务处严格把关,报名参加各项竞赛的名单必须教务处存档。未经教务处审批而私自参加各种竞赛的,其经费开支以及获奖情况学校不予承认。

6、科任教师与指导教师的关系确认

所有学科在竞赛前必须确定指导老师的归属问题,以便学生在参赛时填写参赛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任何教研组(含备课组和教师个人)均不得私自协议,否则学校不予承认其结果。负责组织竞赛的部门必须落实竞赛进展并将报名表存档,另将报名表送交一份到办公室存档,

1)当自己所教(含辅导)的班级学生参赛获奖时,该班的该科任教师可以享受相应的量化奖励分以及指导老师等荣誉。

2)如果学生通过本年度本组所有教师集体辅导而获奖,获奖的学生归回到原班计算量化分及指导老师。

3)一年中,同一位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同一项目的不同级别的竞赛,其指导老师以第一次填报的参赛申报表中的指导教师为准。同一位学生其同一项目只能算一位老师指导,不同的项目可以由不同的老师指导。

  如:语文中作文比赛,若由某个老师专门辅导。指导教师即为该辅导老师。而一般情况下,指导老师只能是当班的科任教师。

又如:英语口语比赛,理化操作技能比赛,若由专门的老师辅导,即指导老师为辅导老师,而一般情况下,也只能是当班的科任老师。

体育径赛:同一位学生只能一位老师指导;田赛:跳高、跳远、铅球、标枪以及球类中的篮球、排球等,可以由不同的老师指导。

4)同一班的如果有几个同学获奖,只能由同一位科任享受指导奖励分。

如:某班有几个学生参加英语口语比赛的获奖,属同一项目竞赛,但可能由几个老师共同辅导,此时,只能由一个指导老师享受指导奖励分,其它老师不能享受奖励分。

5)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师生对应关系变更的,根据时间长短,即全部以上学期的期中、下学期的期中为界,对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的认定规定如下:

a.如果新接班后在上学期期中考之前组织参加竞赛,则指导教师的荣誉为原科任教师,量化分原科任教师占3/4,新科任教师占1/4;

b.如果新接班后在上学期期中考之后组织参加竞赛则指导老师的荣誉为新科任教师,量化分原科任占1/2,新科任老师占1/2;

c.如果新接班后在下学期组织参加竞赛则荣誉归新科任教师,量化分原科任老师占1/4,新科任老师占3/4。

d.如果下学期接班,期中考之前组织考试,则按“①”规定执行。

e.如果下学期接班,期中考之后组织考试则按“②”规定执行。

f.凡是竞赛作品由老师指导后再送去参评而获奖的,不论接班的时间长短,指导老师的荣誉以及量化分全部为现任科任老师。

6)由学校选派或由教研组(或备课组)组织老师进行统一辅导的辅导老师只享受加班补贴,不享受荣誉及量化分。但当有学生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时,辅导老师可同样也享受该级别的量化奖励分的50%。如果辅导老师有变化,则按时间长短分摊获取量化分。

(二)个人表彰

等   级

分值

备     注

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

4

① 校级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10%以内;

② 各类表彰限指教育界、教学综合性表彰,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且每学年只选一项得分,不累计。

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

3

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

2

区教育局

1.5

乡镇党委、政府(限指教师节)及校级

0.5

1、个人表彰只能选最高项得分,不累加得分;

2、当年度中个人受到几种级别的表彰,由于表彰的时间不一样,导致部分表彰在本年度加分,部分表彰却只能在下年度加分,造成了累加现象,属该种情况的下年度加分时必须扣除掉上年度已加的分数。如,一个班主任六月底已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当年度加0.5分),八年份又被评为市优秀班主任,只能在新学年加分,这种情况下,下学年加分时应该为2分(市级)-0.5分(校级上年度已加)=1.5分。

八、关于评选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有关规定

1、评选校级先进(不含班主任系列)

(1)根据教育局的“评先人数控制指标”,按各教研组以及后勤组的人员比例,把先进指标分解到各个组,根据各组内的量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全组人数的15%确定先进教师候选对象,再由行政会对候选对象进行民主投票,选出正式先进教师,人数为本组人数的10%。组内量化分排序时,班主任部分的量化分只能按2分计入,不含奖励分(即学校多出的5-2=3分、班级活动得分、先进班级得分、寄宿生管理等)。计算指标时采取四舍五入办法,但当达到0.4而被舍去的话,第二年若还是0.4的给予进一;当未达到0.7而进为“1”时,第二年还是未达到0.7的不再进一。

2)同一个行政人员不得连续两年参评校级先进,上年有评选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的,不列入本年度校级先进评选对象,但可作为本年度更高级别先进对象候选人(同时遵循本大点第3小点规定)。

(3)同一党员不连续2年评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2、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先进的评选

根据评选先进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评选条件及程序由学校确定候选人,经行政会集体投票,评选出先进对象。

3、关于先进评选的几种补充规定

1)除校级、区级先进以外的其他所有评先(含前面班主任部分),对某个教师来讲,在任职期3年内原则上不重复评选市级以上(含市级)同级先进,即根据“第2条”的办法产生的更高级别先进对象,若在任职已经有过被评为同级先进的,不再重复,按得票数名次顺推给下一名次(三年是指如今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则第四年才有机会再次被评为市级先进)。但属于学校推荐到区级,然后由区级再推荐优秀的人选参加市级参选的(即属于竞争性推荐,非固定性名额的),不受三年重复的限制。

2)若在同一次评选中,有更高级别荣誉的,高分的优先,但低级别的荣誉不再重复。若更高级别的荣誉在低级别荣誉评完之后才评选的在符合有关条件要求的前提下,从已评的低级别中,确定评选对象,被评选为先进班级的在评选校优秀教师时,不再重复,即同一年度评先时,原则上同一个人,不重复评为几个先进,另有更高级别的荣誉在低级别荣誉评完之后才评选的,可以从低级别中选优,允许重复。(镇、街表彰视同校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评先对象。

3)镇街、区、市级一些表彰时若出现上级指定给某一教师,没有按学校制度评选推荐的,学校不予推荐选送。只能由指定的上级部门自行解决,年度考核及职评时学校对该表彰不予认可。

九、教师身份从事后勤工作的考核和绩效工资问题

原则上,教师身份不能从事专职后勤工作。若教师因各种原因而转为后勤,全部担任专职后勤工作的,只能填写后勤考核表,当年度的教龄不能晋升,绩效工资按额发放

教师身份担任后勤的,在担任后勤期间,应按照后勤坐班制度考勤管理,如月免假,即使年满40周岁,仍只能享受每月2午的月免假,不享受每周1午的月免假。

十、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确定依据

根据年度量化考核分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对象。本周期从2016——2017学年开始。

十一、关于支教

教师因参评职称需要到农村薄弱校去支教,支教对象的确定依据:

1、职称评审的缓急和相关参评条件的具备情况。

2、近三年年度考核分。根据年度量化考核分从低分到高分确定支教对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以及本年度请产假不列入本系列)。在排列年度量化考核分名次时,①属于住院病假的,该部分不扣其出勤分。②所有老师其教学质量量化分按实际得分乘以1.2倍后再计算年度量化总分,排列支教名次,然后从低分到高分确定对象。

3、请支教教师上一学年支持配合学校工作的情况。

十二、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年度考核

(一)长期病假的年度考核

长期病假的“出勤分、工作量”按实际计算,其他部分若住院治疗,按产假标准计算得分;若在家休息治疗的且病假累计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家访、辅导学困生”“第二课堂活动”“教学计划总结”“新课程改革”“教研活动”等项目均按实际情况评价得分。

(二)延迟退休的年度考核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年满55周岁的女性高级职称教师适用延迟退休至60周岁,若因特殊原因可申请仍于55周岁退休,要求延迟退休的女教师须慎重考虑自身身体和家庭实际情况。结合教学工作的特殊性和学校的具体工作实际,延迟退休的教师在其延迟退休工作期间,所有工作量参照未满50周岁女教师进行考核(满工作量教学,并承担对应学科正常早读和晚自修),但可免于坐班。

十二、有关福利、奖金、绩效工资、岗位津贴、课时补贴的规定

1、请事假、病假

1)请事假、病假一个月以内的,有关福利照发。

2)事假、病假连续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在请假时间内若学校有发放集体福利的,该请假人不能享受,回校上班后接下去的福利照发。

2、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从2006年1月1日起凡是在产假期内,所发的节日活动费照常享受,产假期滿后仍未回校上班的遇到有关福利全部不能享受。

 3、脱产进修:所有福利均不享受。

4、教师节福利

每年教师节的福利,以9月10日在岗工作的教师为准,9月10日以后到校的不予享受。

5、本学年新聘教职工:享受福利或奖金的一半。如发放的上一学年的福利或奖金,则不予以享受。

6、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及范围为中山中学在岗的教职工(不含临时代课及临时工勤人员)。

2)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个人实际绩效工资总额=个人档案绩效工资总额-A+早晚督修津贴+作业批改+班主任每月50元津贴

A为每人应承担的绩效公共支出部分)

每人应承担的绩效工资公共支出部分:A=

A.早晚督修补贴标准:

B.早督修:由每次8元调整为10元

晚督修:由每节12元调整为15元

迟到、早退时间在本节总时间的一半之内,扣发该节补贴的50%。

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本节总时间的一半,该节当作缺席,扣发该节补贴。

教师因请假而需要其他教师代为晚督修的,原则上需自己找人代为督修。如无法自行调整,由教务处公派教师代班督修,则原督修老师须承担10元/节,代班督修老师所得督修补贴为(10+15)/节。

C.作业批改补贴:由每节0.8元调整为1.2元

D.设定课时补贴

a.以教务处制定的课程表中的学科实际任教课时为依据,核算教师课时补贴。课时补贴来源于教师绩效工资。周课时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40元÷该学科周标准工作量×该师学科实际周节数

附:语文、数学、英语周标准工作量为10节,政治、物理、化学周标准工作量为12节,历史、地理、生物、信息、劳技、体育、音乐、美术周标准工作量为14节。所有学科在刚满工作量情况下,每周课时补贴均为40元。具体举例如下:

如某师任教八年语文学科,周节数12节,其一周课时补贴:40元÷10节×12节=48元;

如某师任教七年音乐,周节数16节,其一周课时补贴:40元÷14节×16节=45.71元。

如某师任教九年化学,周节数8节,其一周课时补贴:40元÷12节×8节=26.67元。

b.行政人员和年龄超时限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周标准工作量规定参照学校原制度规定。

c.毕业班课时补贴不乘于系数。

d.班会课、综合课、下午第四节、培优辅偏、奥赛等不计入课时补贴范围。

e.教师请假自行请人代课,不扣其请假期间课时补贴;由学校公派代课的,扣发请假人请假期间的课时补贴给代课人。

f.局聘和校聘代课教师也相应发放课时补贴,但其课时补贴不从学校教师课时补贴总额中开支。

g.所有绩效工资公共支出(即公摊部分)为早晚督修、作业批改、班主任每月增加的250元公共支出部分由教学系列考核人员共同承担。

E.说明

a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教学人员及后勤系列考核人员的个人实际绩效工资是以个人档案绩效工资的标准发放,即不承担每人应承担的绩效工资公共支出份额(公摊部分),但若有参加早晚督修,另行计发该项绩效工资。

因班主任岗位津贴由400元/月(其中50元/月在绩效工资中发放)上调为600元/月(在绩效工资中发放的为50+200元/月);超龄教师的绩效工资须承担本次班主任补贴新增的公摊部分(即200元/月,不承担原先的50元/月补贴公摊部分)及课时补贴的公摊部分。

b此方案不与年度考核分挂钩,但与师德考核进行挂钩。

凡教职工有以下违反师德行为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上课接打手机、拒不接受教育教学任务、无备课无批改作业、无故旷课等。

3)惩罚性: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受刑事处罚,或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②一个月内零星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或连续请病、事假达到或超过15天(含周末),当月绩效停发;跨月连续请病、事假达到或超过15天(含周末)未达到46天的,停发一个月绩效,达到46天(含周末)的,停发两个月绩效;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④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级的,按50%发放。

②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酌情发放。

7、嘉奖金(岗位)补助标准:

1)校级领导:450元/月;

2)中层干部:390元/月;

3)班主任600元/月,其中(50+200)元/月在绩效工资中发放;

4)教研组长及年段长:225/月;

5)备课组长津贴按学科划分为三个档次:

①语、数、英:120/月

②理、化:105/月

③政、史、地、生、体、音、美、信息、劳:75/月

6)工会委员:75/月。

以上嘉奖金(岗位)补助每年按10个月计发,几项兼职的补贴允许相加,但只能取最高的两项相加。

    说明:嘉奖金(岗位)补助(含班主任津贴中的150元/月)费用从增发的一个月绩效工资专项经费中开支(该专项经费由市区财政局单独下拨并由市区教育统筹安排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相应岗位津贴:

①受刑事处罚,或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当年度停发);

②一个月内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当月停发);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停发);

④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的影响期停发);

8、关于奥赛、培优和九年级微课的课时的规定

1)奥赛:每节50元,奥赛的课时按以下方法计算:任课教师未满工作量的,奥赛课时和原课时工作量合计得分按8分计算;任课教师未满工作量的,奥赛课时乘以2倍后计入个人总课时量。

2)培优:若在下午第四节举行,每节30元;若在晚上举行,每节45元。授课材料由授课老师完成。

3)微课:负责九年级微课材料组织的,每学科每次补贴60元;制作微课的,每学科每次120元;负责合成当周所有学科微课的,每周120元;负责上传微课及技术指导的,每周80元(当周所有学科均需完成上传及后续跟踪等)。微课工作不计入年度考核工作量。

    4)月考命题和审核:计入超课时补贴。

    说明:奥赛、培优、微课补贴、月考命题及审稿等从增发的一个月绩效工资专项经费(该专项经费由市区财政局单独下拨并由市区教育统筹安排使用)中开支。

9、加班、值班:

1)加班须提前申请、审批,并由当天值班行政考勤确认,每周汇总公示。加班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2:30—6:30;晚上7:00-10:30。加班造成的误餐费每顿补助40元。

2)夜间值班:21:30—07:00,须住在学校值班室,寄宿生全部熄灯后巡视校园一次,重点巡视宿舍和食堂、电脑室等重点场所。值班人员在参加报名的本校在职男教师人选中确定,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岗位。值班期间保持警醒,确保通讯畅通。该项值班补贴为100元/晚。

     说明:误餐费从增发的一个月绩效工资专项经费中开支(该专项经费由市区财政局单独下拨并由市区教育统筹安排使用)。

十三、关于学校教工宿舍房租和水电费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学校队伍的不断壮大,学校宿舍数量已远远满足不了教师住宿的需求。目前学校收取的房租与周边市场价相差较大,既带来了新的住宿需求,又造成了住校教师与非住校教师之间的不公平。为此,学校在考虑住校教师实际困难的前提下,参照周边房屋租金,现作出如下调整:

宿舍位置

调整后单价

兴贤楼二至五层

6元/

旧学生宿舍楼

6元/

常委楼

6元/

公寓楼、科学楼楼梯道

5元/

保卫科二层、兴贤楼一层及科学楼五、六层

5元/

说明:

1、 教师住房实际面积以室内面积及走廊面积计,其中走廊面积无封闭的按50﹪计,若有封闭的则按100﹪计入室内面积。

2、 教师住在校内以三年为限,三年期满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 电费每度0.54元,水费每吨2.8元。

4、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住校未满3年的,宿舍单价按以上单价收取;住满3年和超过3年的,从2016年8月1日起,未婚者仍按以上单价收取宿舍住宿费,已婚者按以下新单价分别收取住宿费:兴贤楼30/,其他楼栋20/(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的,可在教师个人绩效中予以扣除)。

   十四、几项要求

    1、关于教职工获得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计入年度考核分的要求:

当年度教职工所获得的的所有级别的综合性表彰(含校、街道、区、市及以上级别,具体称号如先进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教坛之星、德育工作者等)均留待下一学年计入年度考核分。(以往校级优秀党员、先进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是在当年度计入考核分,而校级优秀教师和所有区级(含)以上的表彰在第二年才计入考核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2、关于教职工子女申请上幼儿园、小学名额安排的说明:

因幼儿园、小学招生形势日趋严峻,若出现教职工子女申请就读某校(园)超过该校(园)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则根据教职工近三年量化考核平均分排名确定选择权。

 

、本制度生效时间

本次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在原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区教育局《指导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所有原来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全部停止执行,以现行制度为准。本制度自2018-2019学年执行(岗位嘉奖金部分自2017-2018学年下学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