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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07】 【来源:】 【阅读:次】


 

 

 

 

 

 

 

 

荔教综〔2018〕146号

 

 

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荔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荔廉责办[2018]1号)和荔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荔扶组[20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针对教育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治内容

(一)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二)教育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落实问题

重点查处:弄虚作假,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扶贫等问题;为官不为,在脱贫攻坚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失职、渎职及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各学校要集中开展自查整改,紧紧围绕整治内容,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岗位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写出整改报告,报区教育局计财股备案。

 (二)监督检查。局计财股牵头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采用走访群众、明查暗访、发放问卷、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情况通报等方式进行。

(三)集中整治。局办公室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通过重点督办、直接查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教育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

(四)建章立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由相关职能股室结合各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区教育局要着重围绕教育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教育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

(三)强化通报曝光。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教育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及时跟进,充分发挥公开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1.荔廉责办[2018]1号

      2.荔扶组[2018]3号

 

 

                          荔城区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纪委、区扶贫办、存档。

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