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中山中学 >> 教师管理 >> 年度考核 >> 正文
关于2016-2017年度考核相关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 【阅读:次】

 

关于2016-2017年度考核相关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本年度考核操作与上一年度相同,现将考核的相关要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及组织机构仍按上一年度各单位已经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评分细则进行量化。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如确需变化(例:学校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学历基本分7分等由学校校务会研究,再经教代会通过,报职改办审核批准。各单位组织机构人员变化未曾超过该机构总数的40%的,可自行补充相应人员完善机构,无需上报审批;超过的,应报职改办审核批准后方可操作。

 二、考核等级及优秀等次比例: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对于特殊人员一时无法确定以上四个等次按“不定等次”处理。优秀等次比例均含校级领导(不含组织部考核人员)的优秀比率,不得突破,具体为: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党政综合性表彰的,按单位总人数的20%核定;单位获得市级以上党政综合性表彰的,按单位总人数的15%核定;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单位均按单位总人数的12%核定。

 三、填写说明: 填写上述各类表格时,务请注意“填写说明”,以免返工。

 (一)2016-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1)的填写:为了便于统计,请按附件规范填写。其中,“出生年月”为四位数:年2位数,月2位数,中间不加点(如6307)。“现任职称”请填写为:高级教师(原中高、小中高)、一级教师(原中一、小高)、二级教师(原中二、小一)、三级教师(原中三、小二、小三)。优秀、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四个等级按附件1表格依序、不间断填写。审批时,直接打印附件1汇总表一式四份上报审批。(注意调整附件的边距、行距,最后一张要留有审批意见空白处。)

 (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附件2)的填写:本表作为考核结果汇总用,所有单位均应填写一式四份,随《2016-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上报审批。

 (三)______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附件3)的填写:本表仅作为申请按20%或15%核定优秀比例的单位填写用,填写时需提供相应表彰决定,在考核前先报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考核。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按12%的核定优秀比例的单位可不填写此表,直接组织考核。

 (四)借调人员年度考核汇总,统一规定为按借入学校正常考核(含计入优秀比率等)并汇总造册,在备注栏应注明“由××学校借入”字样。借出学校不再汇总造册,但应要求借入学校单独开具借出教师的考核情况,含考核分、考核名次、考核比率,其材料应与本校考核汇总表一起装订,便于今后换算和查询之用。

 (五)借调人员考核按荔教〔2015〕136号文件执行(附件4

 四、审批程序:各单位考核结束并填写相关表册后,应先报区教育局职改办审批,再报区人社局核准之后,将完整的考核材料(附件1-3)各一份报职改办存档,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3706074336@139.com邮箱。

 .操作注意事项

 (一)年度考核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往年旧版考核表不能再使用(新版的有增加部分内容)

 (二)量化评分时间:教师离校之前。

 (三)考核汇总表电子版须在7月20日前发送至13706074336@139.com邮箱,不得延误;上报审批办理时间另待通知。

 

附件:1.2016-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

    4.关于规范借调人员年度考核分量化操作的通

        知(荔教〔2015〕136号)

                          

                           荔城区教育局

                  20176月21

(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

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621日印发

/upfiles/file/20170626/20170626102525_0300.xls

/upfiles/file/20170626/20170626102538_92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