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 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7]8号,见附件5)精神和要求,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有序地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其中,名校长后备人选推荐人员不足的,可将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推荐人选职称放宽为中级职称;已参加过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名校长人选培养的不再参加遴选;推荐人选须在所属单位内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 二、经市教育局请示省厅,在遴选推荐中,推荐高中名校长后备人选时,若因年龄未达到要求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推荐;因职称未达到高级职称年纪较轻表现优秀的可作为候补人选一并推荐(在汇总表备注中写明候补)。 三、上报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汇总表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上报;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年度考核和教学工作情况时间以2013-2018学年为准;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前。 四、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遴选推荐工作,广泛发动,鼓励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并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于4月12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1、《福建省“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表》和《福建省“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福建省“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和《福建省“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汇总表》一式一份(以excel表样汇总,见附件1);3、《推荐人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见附件4),报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联系电话:2296019,表格电子版请发邮箱:pxc2296019@163.com)。
附件:1.闽教办师[2019]5号 2.福建省“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培养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莆田市) 3.福建省“十三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 培训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莆田市) 4.推荐人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荔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upfiles/file/20190415/20190415145620_1590.docx /upfiles/file/20190415/20190415145651_9170.docx /upfiles/file/20190415/20190415145705_9140.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