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017—2018学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80号)、《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莆人社文〔2017〕270号)、《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荔人社〔2017〕66号)文件精神,经与区人社局协商,2017—2018学年在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名称: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安排30学时。参考教材《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机构 按照市、区人社局文件要求,由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作为施训机构负责本次培训。 四、培训时间 学习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23日。 五、培训流程 本次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表(见附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270343049@qq.com),邮件名为单位全称。收到回复邮件,即报名成功。 (二)登陆学习 提交报名表2个工作日后,即可登陆平台(网址:pt.hxpxw.net)学习培训,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培训后参加在线考试。 学习考试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3日。 (三)考核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共课培训学时后,经测试(考核)合格,由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出具公共课学时证明。 (四)证书领取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两周左右将由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学校专职负责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服务窗口领取继续教育学时验证证明。 领取地点: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窗口5号窗口。 联系人:刘蓓蓓,联系方式:0594-2280078。 六、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把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公共课培训落到实处。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本次培训专项负责人刘蓓蓓联系。联系电话:0594-2280078。
附件:2018年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8年12月6日
抄送:区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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