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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海西教育网开展2014—201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3】 【来源:荔教〔2014〕180号】 【阅读: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有关单位、8710部队幼儿园、SOS儿童村幼儿园、区特殊教育学校、区职工业余学校: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使用海西教育网开展2014—2015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莆教[2014]人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实际,现将2014-201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训对象
  全区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电教等)从事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参加福建教育学院组织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学年培训分学段按类型进行,包括在职教师(一般教师)、新任教师(毕业1-3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层干部培训、校长(书记,含副职)、教研机构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参加骨干教师类型学习)等。培训内容包括公需项目培训课程、教育理论课程、学科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培训课时72学时。(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和方法
  1、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8]费372号文件规定,中高级职称教师200元/人,初级职称教师140元/人。
  2、收费办法:培训费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支付。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中学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后,于10月25日前将《海西教育网2014—2015学年荔城区学员信息收集表》(附件3)和《2014-2015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统计表》(附件5)报送区教师进修院校培训处,同时发送到邮箱:pxc2296019@163.com
四、考核与发证
  培训教师参加远程教育培训和地方课程培训的总学时达到计划规定要求,区教师进修学校将会同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完成学年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
五、具体要求
  1.今年培训内容有别往年,为确保新一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取得实效,各有关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我局《关于使用海西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莆教[2011]人33号)文件要求的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2.各校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充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大地方与校本培训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动校长教师申报区级地方课程培训专题(培训专题申报工作可与培训处联系,今年不另文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地方课程和校本培训工作。
  3.各校要按照《2014—2015学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程序》(见附件2),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附件:
  1.2014-2015学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指南
  2.2014-2015学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作程序
  3.海西教育网2014-2015学年荔城区学员信息收集表
  4.海西教育网培训培训代码对照表
  5.2013—2014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统计表
 
 
                       荔城区教育局 
荔城区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6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存档。
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10月16日印发

 
                 编辑:蔡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