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山中学校园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广告,节约成本。根据莆市财购[2014]6号、莆教[2015]31号、荔教[2015]60号、荔教[2015]61号、荔教[2015]95号文件规定及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校园宣传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校校园宣传项目,详见附件一、二。 二、招标对象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正规部门颁发的具有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莆田市内服务商或供应商。 三、投标保证金 现金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人民币整)。(注:投标单位投标签到时交,中标后又退出以及无法签订合同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交予我校财务部门作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限满后无息退还。若投标单位未中标,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 四、招标流程 (一)本次招投标分为报名、开标两个环节进行: 1.报名环节: (1)报送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评标。报价单请根据附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需签字盖章并单独密封(用信封),在开标时送过来。本次招标的各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22年8月8日下午3:00至2022年8月16日上午10:30止(节假日除外),送达莆田中山中学总务处黄老师收(联系电话:13860940509、0594-8985618)。 (3)投标人于2022年8月15日之前为招标实地考察时间。 2.开标环节: 本次招标将由招标方组织相关人员开标、评标,确定中标者。 (1)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8月16日上午10:30在莆田中山中学公寓楼三层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报送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派人到现场,法人不能亲自来参加的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参加。开标时间一到,当场拆封,并记录下所有投标单位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中标方法:服务能完全响应招标方案要求并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评标小组根据评分办法对各投标者的投标报价进行现场填标、现场亮分(投标者只填投标报价,不必填投标得分)。若得分最高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数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其中一位投标者中标。结果于第二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二)合同签订: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公示三天后无异议,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立即履行合同所有事项。 五、合同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六、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已中标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三)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六)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七)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 (八)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校方要求因此给校方造成损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八、本次招标由临时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临时采购监督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我校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九、资金结算 一个月结算一次,平时业务由中标单位开具业务单,由经手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中标单位在第二个月罗列清单汇总后,统一开具正式发票向学校申请资金,所有资金只能从银行转帐。如中标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招标方有权做出相关处理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 甚至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方:莆田中山中学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电话:13860940509 0594-8985618 十一、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 莆田中山中学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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