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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明道 用法护己——莆田中山中学举行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3-03-14】 【来源:】 【阅读:次】

 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为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3月14日下午,我校在中山礼堂举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制报告会。特别邀请荔城公安分局政工科方志敏科长、镇海派出所林春华警官,为部分师生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讲座。刘伟峰校长、吴国俊副校长、蔡俊杰主任出席讲座。

林警官通过解读一些生动鲜活的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带领学生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际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有的放矢、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课,让同学们明白了什么是校园霸凌,共同犯罪的定义,以及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让同学们了解到校园恶势力团体的社会危害性,告诫学生在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要及时和家长或老师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打击报复,要理智对待,采取正确的方式处理。引导青年学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让法律与青春相伴,用法律为成长护航。


报告会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详细笔记,并纷纷表示,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行不逾距,牢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承担相应的责任。


讲座结束后吴国俊副校长针对校园近期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倾向对学生们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加强自我管理

要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要培养高雅的兴趣,要拒绝色情淫秽信息的不良诱惑;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二、明确行为界限

要懂得行为界限,懂得尊重对方,珍惜异性之间的友谊,不要受到影视作品的错误引导,错把“友情”当“爱情”。

三、学会责任承担

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要学会承担责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履行自己义务,承担并努力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维护集体荣誉;对社会和国家负责,对社会有强烈责任感,对祖国有历史使命感。


活动最后,刘伟峰校长对全体同学提出期许,希望同学们在最美好、最宝贵、最重要的初中生活中,增强法治观念,真正认识到遵纪守法方能行稳致远,同时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努力拼搏三年,用知识的钥匙开启美好生活的大门。

本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别开生面,使同学们受到深刻的警示和启发,不但有效地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还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遵纪守法和良好习惯的养成,用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幸福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